福建:林改再出发,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2021-03-24 08:11: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作者:张辉 林侃
青山如沧海,小车似一粟。福建日报记者 王毅 通讯员 曹建平 摄于沙县林区 近年来,“全国林改第一县”武平县,通过推广“惠林卡”等普惠金融产品,较好地解决了广大林农发展生产所需资金问题,林下经济方兴未艾。图为武平县东留镇大联村村民在打理富贵籽。 福建日报通讯员 钟玲芳 摄 东南网3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林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在武平县调研时一锤定音,拉开了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 多年来,福建牢记嘱托,扎实推进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就了绿水青山,富裕了万千林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福建深化林改再出发,不断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激活权能,创新林业经营新模式 沙县夏茂镇梨树村桥仔坑山场的643亩林地,被一“票”激活了。 这片林地曾遍植马尾松,但因常年失管,经营效益差,2014年主伐后,2300多户村民每户只分到200多元。采伐迹地上重新种上了杉木,但依然摆脱不了粗放经营局面。 “林票制”改革,带来了改变。 “2019年,我们以643亩杉木幼林入股,与沙县官庄国有林场进行合作经营,双方分别占股85%和15%。”村党支部书记曹声链说,村集体将其中70%股权量化给全体村民,共发行可流转、可质押的林票130万元,村民每人可分到400元林票。 借助国有林场资金、技术、人才优势,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成为可能。根据合作经营协议,这片杉木日后采伐结束时,官庄国有林场将按照实际出材量与利润开展按股分红。 “林票制”是三明深化林改、创新林业经营方式的最新实践。截至目前,全市共152个建制村开展“林票制”试点,制发林票总额达1.05亿元,惠及村民1.4万户。 福建自200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但分山到户后,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资源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新情况新问题相继出现。 福建从激活权能,创新经营方式上挖潜力、找效益。 “我们稳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鼓励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积极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流转林权455万亩,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679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