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2020-12-22 11:41:19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
福建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15日)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止2020年12月15日,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33家,分别是: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州日报社、厦门日报社、闽南日报社、泉州晚报社、闽东日报社、莆田市湄洲日报社、三明市新媒体发展中心、闽北日报社、龙岩电视台、平潭网新传媒有限公司、厦门广播电视集团、海西晨报社、三明日报社、三明市广播电视台、泉州广播电视台、闽西日报社、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尤溪县广播电视台、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日报社、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海峡消费报社、海峡导报社、海峡教育报社、每周文摘报社、通信信息报社(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广播电视台、宁德电视台、晋江经济报、石狮日报社、海峡都市报社。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29个,应用程序21个,论坛2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107个,其他服务形式1个,共计161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博客名单 5.公众账号名单 6.其他服务形式名单 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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