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两节”消费提醒:理性消费杜绝浪费 不建议出境游

2020-09-25 10:16:50 作者:刘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9月24日电(刘丰)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2日发布中秋、国庆两节消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长假期间出行要做好疫情防护,不建议出境游;消费时要科学理性,餐饮要杜绝浪费。

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餐较多,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坚决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建议餐饮经营单位推广“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点餐提醒”“公勺公筷”等服务项目。

中秋节有吃月饼的习俗。消费者购买月饼应尽量到证照齐全的大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型电商等销售点选购,要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购买;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等内容,不要购买临近或超过保质期的月饼;消费时应注意索取并留存相关票据凭证。

8天长假,是否可以来一次旅行?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要去疫情低风险地区,做好相应疫情防护准备,旅游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选择自助外出旅游时,要制定计划,做好攻略,尽量避免去人流量大、人员过于集中的景点;选择参团旅游时,切记选择正规旅行社,或正规的网上旅游平台报名参团,签订旅游合同之前,一定先看好行程单;不建议出境游。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