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
2020-07-25 07:58:0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
东南网7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4日上午闭幕。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梁建勇、黄琪玉、邓力平、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崔永辉,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吴偕林、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资源税我省适用税率和计征方式方案,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2019年省级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林绍坤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林绍坤的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补选全国人大代表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会议投票选举王宁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将依照法律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 会议决定: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丁志隆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因工作需要,接受黄莼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财经委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和批准免职名单。(名单另发) 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决议草案和方案草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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