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民生> 正文

福州市出台政策促进服务业复工复效

2020-04-17 08:30:17作者:吴旭涛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林雯晶我来说两句

减免房租、用电打折、百亿信贷支持、发放消费券

福州市出台政策促进服务业复工复效

东南网4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旭涛) 近日,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复工复效的通知》,以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商贸服务业企业尽快复工复效。

鼓励营业场所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在认真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措施的前提下,可正常举办会议培训等各类经营活动。在提供餐饮、会议培训等服务时,适当控制提供团体性服务规模。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切实落实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 3、4月份房租减半。

给予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支持。切实落实对福州市餐饮住宿行业企业给予水电气优惠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100亿元信贷规模支持。推广海峡银行“复工贷”、福州农商行“战疫征信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大力支持商贸服务业中小微企业。

支持企业落实复工用工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住宿酒店和宾馆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酒店业用工调剂,共享员工。

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省、市及县(市)区三级配套1.5亿元资金用于开展“惠聚榕城消费季”专项活动。其中,1.2亿元用于定量、分期投放消费券,3000万元用于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

此外,政策还促进餐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酒店承接公务会议活动,鼓励体育健身消费等。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