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2019-09-07 16:47:57来源:东南网综合责任编辑:林瑶 林雯晶 |
近日,福州、平潭发布一批人事任免,来看详情—— 福州 许用贵同志兼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陈曾勇同志兼任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平潭 施强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局长,免去其区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方良栋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局长,免去其区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叶苏凤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局长,免去其区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第一副督察长、二级调研员职务; 孙树群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书记、局长,免去其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林小兵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任贵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庄亮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金井片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贾尉斌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理杰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周训岚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 李平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述佳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四级调研员; 陈鸿朝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芦洋乡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林彦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武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施敏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 胡东荣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扬潭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君山片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程波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澳前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澳前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刘栋钢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君山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游美发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何盈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区农村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欧阳志为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区交通与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俞兆善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四级调研员; 潘杰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龙同志任中共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苏平片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部务会成员职务。 原金井湾片区、岚城片区、澳前片区、流水片区党工委和片区开发管理局班子成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陈道金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润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江裕森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浩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区社会事业局二级调研员职务; 邓培树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部务会成员; 周宝同志任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潘传宋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室务会成员、四级调研员,免去其中共北厝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陈本楹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 谢斌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部务会成员(借调); 林述辉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部务会成员、四级调研员; 李加龙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部务会成员、四级调研员; 吴贵根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部务会成员(挂职); 李宗强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党组副书记(主持局党组工作); 林章银同志任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区经济发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顼同志兼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党组成员; 林信禄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党组成员; 林贤华同志主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商局工作; 念云钦同志任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区财政金融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凌敏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忠斌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吴杰华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翁彬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张传晖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阮伟忠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天军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志胜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学炳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传强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林传国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流水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流水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 江涛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林性勇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杰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佳丁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晓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方建瑞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王江波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游天标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区经济发展局四级调研员职务; 林庆兴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免去其区经济发展局四级调研员职务; 沈福泉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主持局务工作),免去其区财政金融局二级调研员职务; 万顺灿同志兼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党委委员; 陈强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董明煌同志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党委委员(挂职); 吴正华任平潭综合实验区计划生育协会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免去林平同志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部务会成员职务; 免去施金洋同志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原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村发展局(参照区直部门管理二级机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参照区直部门管理二级机构)党委(党组)和局班子成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原区纪工委派驻区直部门纪检组组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手续。 (来源:福州市政府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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