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福建出台11条措施推进丝路电商发展

2019-06-25 07:17:29 郑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东南网6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联合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丝路电商发展十一条措施》,要求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将跨境电商打造成我省外贸进出口的一个重要新增长点。

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国家人口基数大,电商发展程度和覆盖率较低,这意味着广阔的增长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而福建制造中有不少质优价廉产品,为品牌“货通全球”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跨境电商将成为推动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交流合作、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

措施从加强丝路电商主体建设、加快丝路电商产业集聚、拓宽丝路电商跨境通道、优化丝路电商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试点建设、提升综合服务、壮大业务规模、打造特色园区、拓展跨境物流、推进海外仓建设、开拓沿线市场、提升通关便利、优化监管服务、完善公共平台和健全支撑体系等十一条政策措施。

为加快丝路电商产业集聚,我省支持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宁德等地充分利用传统产业优势,及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对台海运快件试点城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综合保税区等政策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或特色小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