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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9-06-04 08:16:05 吴洪 刘深魁 李烈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大力促进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建设

    ——《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解读

东南网6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洪 刘深魁 李烈)

在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关键时期,我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其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有何亮点?能发挥什么作用?

《实施意见》起草单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快应通尽通,推进同等待遇落细落深,推动闽台交流合作往深里走、实里走、心里走,将有力促进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的建设,为两岸融合发展探索新路。

应通尽通 促进两岸进一步融合

意见亮点

能动先动、能通先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推进“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

权威解读

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就是要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增强现代服务业合作新动能,对台农业合作持续走前头,提升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台资企业创新发展。

基础设施联通,就是要推进“台海通道”项目、用好海峡海底光缆、加密闽台海空直航联接、加强对台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能源资源互通,就是要探索台湾能源供应新路径,维护台湾海峡清洁和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加快发展风、水、气等多种清洁能源的建设,可以发挥我省港口航运和沿海能源布局优势,以市场化方式为台湾提供紧缺能源,推动建立便捷经济的供应通道。同时,在现有的两岸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机制下,进一步开展厦金海域和环马祖澳海域海漂物联合处置,加大海上非法采砂联合打击查处力度。

深化行业标准共通,就是要先行开展若干领域标准合作,完善标准合作的平台。其中,继续推进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对台湾地区工程序列专业技术人才来闽工作的,直接确认相应职称。

在推进金、马“小四通”工作中,福建省已形成了金门、马祖“小四通”的工作方案,稳步推进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各项前期工作。2018年8月福建率先实现了向金门供水后,泉州、晋江市政府相继成立向金门供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福建向金门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现正按实施方案实施水源地整治工作。截至2019年4月底,福建向金门供水累计262.2万立方米。同时,马祖民生供水保障工程(福建段)工程也正加快开展设计工作。

一线声音

福建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副所长苏美祥: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速推进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一步密切闽台之间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服务福建跨越发展,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下一阶段应找准关键点发力,比如“加密闽台海空直航联接”“对重大龙头类、示范类台资项目优先给予用地指标保障”等,针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融资需求、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台企发展的“关键点”着力。

厦门台协会会长吴家莹: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研拟厦金大桥和福州连江至马祖通桥方案;建设连江官岭至黄岐输水管道等,这些具体措施让台胞看到了福建在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推进惠台措施落实方面的决心和担当。作为台资企业,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参与进来,出钱出力、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新四通”进程。

提升服务 将同等待遇落细落深

意见亮点

鼓励台湾人才来闽发展。提升涉台司法服务水平。探索推进两岸基层治理交流合作。

权威解读

两岸交流,人才先行。按照实施意见,我省将充分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先行先试,将惠台人才政策落细落深,以最大诚意、最强力度吸引台湾人才来闽创新创业。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落细落深的9条举措,包括打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提供更加符合台胞需求的社会保障、满足台胞子女就学需求、扩大对台招生规模、扩大招聘台湾教师来闽执教等。这些举措涵盖台胞来闽学习、创业、就业、生活可能遇到的一系列现实问题,适时回应了台胞的关切,进一步推进了对台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在“实”“深”“细”上下足了功夫。

打造“第一家园”,当好台湾人才登陆的“首选地”和“摆渡人”福建责无旁贷。以厦门为例,为了吸引台湾高端人才来厦创业发展,该市已陆续推出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对引进的台湾特聘专家给予最高150万元的生活补贴,入选“双百计划”的创业人才累计最高扶持可达500万元。厦门市对台湾人才的评审方式也进行了改革创新,鼓励厦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聘用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符合薪酬条件的台湾专业人才可不经评审直接确认为台湾特聘专才,给予每年最高12万元补助。

《实施意见》提出,涉台民商事案件仲裁可选择适用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推进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涉台检察室”在全省复制推广,邀请台胞担任特聘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这是我省提升涉台司法服务水平的重要实践,其目的就是为了打造台商投资兴业、台企转型发展的良好环境。

借鉴台湾社区管理服务经验,聘请台湾村里或社区负责人,搭建台胞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组织架构等,这是福建在探索两岸基层治理交流上的先行先试。此次《实施意见》从鼓励台胞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推动台湾社工来闽参与基层社会事务、支持台胞参与乡村建设等三个方面为两岸基层治理交流给出了落实的方法和路径。

一线声音

福州台协会会长陈奕廷:

《实施意见》有关推进台胞台企同等待遇落实落细的部分让在闽台胞倍感贴心,让我们对于未来在福建扎根生活更有信心、决心。

最近我们刚与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等台湾民间组织签订合作协议,接下来将从台湾引进一些新的台资项目,进一步加强双方在项目交流、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平台共建、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更多的台企台商在福建落地。

同根同源 做好两岸文化交流大文章

意见亮点

进一步深化民间基层交流交往。进一步推进祖地精品文化入岛。进一步拓展文化交流领域。

权威解读

海峡两岸近年来的文化交流实践证明,只有加强两岸文化交流,才能增进两岸同胞的感情,消融彼此之间的隔阂,加强心灵沟通,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施意见》对深化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提出了更为具体细致的要求,我省将充分发挥闽台文化交流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推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向纵深拓展,持续打造福建特色文化交流品牌。

《实施意见》指出,进一步推进祖地精品文化入岛。近年来,我省已组织各类精品非遗项目、地方戏曲等入岛巡展巡演,并持续打造“福建文化宝岛行”品牌活动,在完成“福建文化宝岛校园行”走进台湾100所高校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和内容,举办“福建文化宝岛行——闽南文化进台中”活动,精选我省闽南地区精品非遗项目如芗剧折子戏、锦歌等走进台湾文创园、社区演出,组织安排剪纸、木板年画、棉花画等非遗传承人与台湾民众互动教学,扩大活动影响力,取得很好的效果。

《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拓展两岸文化交流领域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加强对台文化产业合作、推进闽台城市交流合作、拓展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等。当前,福建已为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文创企业、个人工作室、青年文创业者提供各项对接服务,邀请台湾青年学生进驻省内文化企业、文创园区进行体验式实习,帮助台湾创业青年了解我省就业市场与创业环境。加强与台湾各类文创协会合作,推动两地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产业合作,实施一批文化展览、文创赛事等文化产业项目。

一线声音

台青双创之星、福建青年创业促进会执行理事李儒钦:

《实施意见》的出台让人感到振奋。文化交流也需要有“红娘”。我愿意扮演好“红娘”的角色,为有意愿来福建创业发展的台青提供全方位、零距离服务。

“闽台家园”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执行总监李宛芯: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两岸文化交流力度,这对于台湾青年、文创业者等是一大利好,有助于掀起新一轮台湾人才“西进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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