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5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记者4月29日从省发改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利用电网环节增值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等空间,4月1日起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2.14分钱,降价金额9.58亿元,降价幅度3.31%,全省208万一般工商业用电户普遍受益。 按电价改革要求,在降价的同时省发改委加快全省用电同价步伐,实现了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至此,我省4大类用电中已有居民、农业和一般工商业3大类用电实现了全省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并价基本完成,全省59家电网已有56家实现了工商业并价。下一阶段,省发改委将按国家统一部署,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实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要求。 据悉,2018年,省发改委先后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7.97分钱,降幅10.03%,降价金额29.69亿元。 |
相关阅读:
- [ 04-30]本月起福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再降2.14分
- [ 04-29]本月起福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再降2.14分
- [ 04-29]生态环境部:超标排放的垃圾焚烧厂将被核减电价补贴
- [ 04-17]电价表只有平段价?报刊亭占道经营?
- [ 04-17]网友质疑峰谷电价未明示 福州市供电公司:已重制宣传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