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记者从9日召开的福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近日制定出台《促进国际品牌进驻培育发展的措施》。措施提出,从今年开始,对新引进入驻的国际品牌,在福州市年度纳税总额达100万元(含)以上时,给予连续3年财政奖励。 具体奖励举措为:第一年给予国际品牌经营主体当年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0%的奖励,给予引进企业70%的奖励;第二年给予国际品牌经营主体当年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20%的奖励,给予引进企业60%的奖励;第三年给予国际品牌经营主体当年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20%的奖励,给予引进企业50%的奖励。 措施明确,新引进入驻的国际品牌,须是在2019年及以后首次进驻福州开设专卖店、专柜,且须引入的是该品牌主线产品,其经营主体与引进企业有3年以上入驻协议,在福州缴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已进驻福州的国际品牌,将从安排专项资金、开展购物节和品牌折扣季活动审批报备优先、转限上规上企业奖励等方面进行品牌培育。 福州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福州已入驻21个国际品牌,计划新引进入驻15个服饰、珠宝、腕表类国际品牌,包括爱马仕、香奈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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