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卫工人要涨工资啦!更多福利都在这部《意见》里
2019-02-25 19:38:17 来源:工人日报、省总工会权益部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提高月基础工资标准 建立荣誉津贴制度 设立“环卫工人关爱月” ……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总工会会同住建厅、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提高环卫工人收入水平、落实环卫工人社会保险待遇等8个方面,提出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21条措施。 据了解,我省现有城镇一线环卫工人6万多人。多年来,我省各级工会把环卫工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持续推进权益保障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改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制度化、常态化为关爱环卫工人工作提供保障。早在2006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对环卫工人福利待遇保障等工作提出要求。2017年与2018年,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第30、31次联席会议,对持续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作出部署,并要求相关部门研究措施、推动落实。 多渠道、多方推动关爱环卫工人的政策制定与落实。省总工会通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和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渠道,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推行环卫工人雇主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环卫保洁水平的意见》等文件。2013年以来,省总工会4次联合相关厅局开展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落实情况督查。 据了解,我省城市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化率已达82.5%。此次出台的《意见》,对创新环卫管理制度、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规范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提出了要求。《意见》提出,招投标文书和作业合同要明确标段上环卫工人的配备数量、工资津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为环卫工人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等内容,将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作为招投标的前置条件,实行优质综合合理价中标。 “推进环卫市场化过程中,要从源头加强环卫行业用工的指导监督,改善环卫工人的工作条件,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省住建厅副厅长王明炫说。 近年来,我省多项关爱环卫工人的政策取得实效:一线环卫工人的平均工资已从2012年的1400多元/月提高到2018年的2500多元/月,全省环卫工人意外伤害险保额基本提高至60万元,工会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患重大疾病的环卫工人适度倾斜,环卫工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增强。此外,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省机械清扫率达70%。 我省各级工会还广泛开展送爱心、送技能、送健康、送帮扶、送清凉、送温暖“六送”活动,努力打造环卫工人服务平台。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彩珍表示:“推动关心关爱环卫工人行动常态化,让环卫工群体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有哪些亮点? 快来一起看一看! 亮点一:收入高啦 ★基础工资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提高到130%。 ★岗位津贴标准从每人每日5-10元调整为10-15元。 ★在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亮点二:住房和子女就学问题可解决啦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环卫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予以优先分类保障。 ★盘活政府闲置公房用于环卫工人居住,就近就地帮助环卫工人解决集体宿舍、临时宿舍。 ★各地按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结合实际优先安排就近入学,与就读学校当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亮点三:安全健康有保障 ★用工单位在为环卫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再补充购买不得低于60万元/年保障额度的商业保险。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环卫工人专项救助资金,用于救助因工伤或患有重病住院治疗的环卫工人,优先考虑工会建档困难职工。 亮点四:劳动条件要改善 ★源头控制城市垃圾产生、提高环卫机械清扫率、加快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卫工人室外作息用房规划和建设等措施改善环卫工人劳动条件。原则上按清扫保洁服务半径0.5-1.5公里设置1座环卫工人休息场所。 亮点五:“环卫工人关爱月” ★2019年起,每年10月为我省“环卫工人关爱月”,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多形式关心关爱环卫工人活动,帮助环卫工人解决实际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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