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为主线,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要求,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贯穿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依托省、市、县、乡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用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最快的速度,把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
——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更好地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改革目标
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措施,推行“一网、一门、一次”办事模式,加快全省域“一张网”建设,依托政务云、企业云,推进政务信息汇聚共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到2018年年底前,省级自建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50%以上政务数据汇聚共享,100%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省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除特别复杂事项外,实现全省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统一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5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全省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省、市、县三级各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5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
到2019年年底前,省级自建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100%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群众凭一张身份证、企业凭一张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个人和涉企便民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县三级各5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马上就办”办事清单,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全面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梳理事项目录,分别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由省级统一汇总公布。
1.全面落实“马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推进更多个人事项、简单事项、高频事项快速办、马上办,减少群众和企业现场办理等候时间。推进复杂事项简化办、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开承诺。梳理“马上办”“一次办”事项,对不需要到现场即可办结的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对跑一次可办结的事项列入“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2.全面落实“网上办”“就近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逐项明确网上办理星级,进一步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比例。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村(居)服务代办点建设,推进更多面向群众的个人事项实现就近办理、多点办理。梳理“网上办”“就近办”事项,对五星级“网上办”事项和便民代办、社区就近可办的事项,分别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二)强化“马上就办”窗口建设,全面推进线下“一门办理、集成服务”。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优化办事窗口设置,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和“只找一个窗口”。
3.完善“一门式”办理。优化提升各级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完善省、市、县、乡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市、县政府加大整合行政服务分中心力度,分中心设置一般不超过5个,对于关联度较大的事项,统一集中到一个实体大厅办理;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有条件地区的派出所办事窗口可直接入驻县(市、区)行政服务大厅;推动派出所业务特别是户籍、身份证办理业务等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到2018年年底前,除涉密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市县级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行政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
4.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建立健全窗口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在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社会事务、通关贸易等领域,依据事项关联度和办件量整合入驻部门受理职能、划分功能区域,将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制定各功能区“一窗受理”办事流程,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5.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厦门市翔安区,漳州市南靖县、平和县,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等试点地区依法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鼓励在有条件的市、县和开发区扩大改革试点,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依法设立的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三)强化“马上就办”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信息共享”。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6.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汇聚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