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最新人事任免公布!

2018-07-20 21:37:01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林雯晶  
分享到:

7月20日,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陈梅,秘书长章允斌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曾智勇、市监察委负责人、市中级法院院长董明亮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胜泉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曾智勇受市长委托作关于提请梁伟新任职的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维善作关于提请接受郭锡文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决定梁伟新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并对相关各项议题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锡文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梁伟新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等事项。会上,新任命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进行了宪法宣誓。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8年7月20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梁伟新为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锡文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7月20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规定,鉴于郭锡文工作变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郭锡文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梁伟新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20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和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伟新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