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着手,联动监督共建天罗地网 过去,打击生态违法行为,检察院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要等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发生后,经执法部门移交,检察院才能接触到违法分子。保护生态,重在预防。如何督促和支持最先介入的环保、水利、国土、林业等行政部门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南平检察系统有不少创新做法。 在建阳区徐市镇宸前水库库区,有一伙人长期在此非法采砂、洗砂。区检察院检察官谢家兴介绍,这些人的非法采砂行为不仅破坏库区生态,还堵塞涵洞、桥洞,威胁行洪安全。 当地百姓多次投诉,建阳区检察院主动介入。治理非法采砂涉及林业、国土、环保、水利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由于其对水资源的破坏仍在进行,而且正值汛期,检察院遂向区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制止违法分子破坏水资源等行为。但水利局取证能力不足,打击违法行为的信心和决心也不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仍然没有改观。2016年12月2日,区检察院以未依法履职对区水利局提起公益诉讼。2017年2月9日,水利局一审败诉。这引起了建阳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由政法委牵头,组织一百多人的联合执法队伍,把位于宸前村的违法采砂设施拆除,从重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恢复了河道畅通。建阳区又以此为契机,梳理出全区所有的非法采砂点,开展大规模的拆除行动。 “建阳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已非常成熟,我们将它灵活运用到生态保护工作当中,再加上公益诉讼这个‘威慑性武器’,效果非常好。”建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子华介绍说,2016年至今,该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共向行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3份,有力督促了生态保护工作。 目前,南平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之间横向、纵向沟通联系网络,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长远考量,从心入手成风化人 武夷山市拥有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2017年成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市。在这样的生态优越区域,如何守住碧水丹山,考验当地生态检察工作的智慧。 “打击毁林种茶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是我们的职责,但是,源头治理才能实现标本兼治,社会化综合治理才是根本大计。”武夷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万勇说。 近年来,武夷山市检察院加大了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打击力度,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缘此,武夷山市检察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于2016年开始筹建武夷山生态展厅,2017年6月6日正式揭馆。万勇说,检察院的司法实践有丰富的资源,利用一些典型案例和创新亮点,用高清视频、上千张各类照片等,立体生动展现生态检察工作,从心入手,寓教其中,引导公民自觉树立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展厅有这么一个案例。2015年7月13日晚,外来务工人员周某、杨某到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捕获棘胸蛙(俗称石鳞)61只。公安机关将此2人抓获,武夷山检察院提起公诉,武夷山法院于9月22日判处他们拘役3个月。万勇说:“过去,老百姓对抓棘胸蛙、卖棘胸蛙等现象习以为常,我们就在生态展厅展出很多这种被判刑的案例,让群众都知道,不允许抓捕贩卖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为最大发挥生态展厅教育功能,生态展厅提档升级,将建设星村镇“茶旅融合片区生态保护教育基地”,让该区域6个村共七八千名村民分批接受生态文明教育。分类延伸服务触角,与武夷学院、市委党校和中小学校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基地。 在政和县,检察院在大岭村设立集珍贵树种补植复绿、社区矫正服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美丽乡村林木保护为一体的“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在浦城县,检察院在富岭镇建立生态检察示范基地,设置工作纪实长廊、生态之家展厅、预防宣传工作室,促成当地政府投入1000万元建立香榧基地和生态农庄,做到了“检村共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南平市检察机关在县、乡、村建设生态展厅、示范基地、联络点、检察室等,积极拓展生态资源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
|
相关阅读:
- [ 06-19]【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牢记嘱托 打赢脱贫攻坚战
- [ 06-15]【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联审快批,市场活力迸发
- [ 06-12]【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好样的,福建“环保铁军”
- [ 06-08]【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内河,流出榕城风景线
- [ 06-02]【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风起长三角 一体化发展迈向新高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