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福建2集体2个人入选第四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2018-03-05 21:52:35 李珂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日前,中宣部命名第四批50个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50名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我省2集体2个人入选。其中,厦门市湖里区金安社区居委会、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区白沙派出所两单位入选第四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漳州市漳浦县湖西畲族乡后溪村卫生所乡村医生陈伟琳、泉州市洛江区政协科教文卫办公室主任科员吴丽蓉被评为第四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据了解,此次命名的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是全社会模范传承雷锋精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代表,他们或以无私的奉献,或以平凡的感动,或以正义的力量,或以执着的坚守,续写雷锋故事,光大雷锋精神,一次次温暖人心,一次次感动社会,照亮了新时代的道德星空。

中宣部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这一根本任务,抓住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这一中心环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使学雷锋活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生动载体,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中宣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命名第四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为契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保持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人人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