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游笑春) 目前,我国环境污染事件不少,环境诉讼却面临着“乏案可审”的困境。环境公益诉讼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实效。 省民革在提案中指出,我省环境公益诉讼同样面临巨大挑战,主要体现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经费短缺,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较少、案件少。提案建议,我省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必要在支持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方面先行先试。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了我国民间社会组织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资格。然而,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从取证到鉴定,费用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让许多环保组织望而却步,这成为公益诉讼案件少的主因。 省民革建议,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各级中级人民法院与环境部门共同牵头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统筹使用。基金由政府拨入,社会募捐,全国性公益组织支持,以及经法院生效判决、调解确定的赔偿金、索赔资金、环境污染案件的罚金等组成。 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决定了诉讼利益无法分配给环保社会组织,应当对诉讼利益分配进行重新设计,更好地调动环保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省民革建议,探索建立诉讼利益分配补偿机制,可以在环保社会组织胜诉情况下,对环保社会组织颁发适当的奖励,费用可以从专门基金、资金划拨,并对奖励措施设立审查机制。 |
相关阅读:
- [ 01-23]提案摘登:用法治助力生态福建建设
- [ 01-20]提案摘登: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助推产业优化升级
- [ 01-14]提案摘登:完善绿色建筑评价认证体系
- [ 02-02]提案摘登:为“美丽中国” 提供福建司法样本
- [ 02-01]提案摘登: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加快陆地港建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