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9日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设置八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