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中小学名师服务期内不跨区调动

2017-12-08 19:53:35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勍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8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明确指出不倡导省内高校互挖人才,不鼓励省重点建设高校从省内山区高校引进人才;不鼓励沿海地区从山区引进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名优骨干教师,严格控制借用山区学校教师。

通知指出,原则上不允许采用“重新建档”的方式强行引进山区人才。支持各地对省级名师名校长(名园长)、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中小学名优教师建立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跨区调动,因个人原因擅自离岗的,撤销相关头衔和称号,停发并追回各类奖金和补助经费。

在薪酬待遇方面,通知要求,高校要合理确定人才薪酬待遇,高校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不得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此外,通知指出,提高山区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和教师待遇,对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四市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建立专项奖励制度,奖励所需资金按4:3:3比例由省市县共同承担。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在职称评定方面,山区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可单列分组、单列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经定向评价取得相应职称的教师聘用至定向使用岗位,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离开相应岗位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我省将建立约束追责机制,加强中小学教师流动情况监控,对抢挖山区优秀教师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在“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督导评估中,对以抢挖形式引进的优秀教师,不纳入相关指标统计,不列入省级名优教师评选对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