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文教 > 正文

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出炉

2017-09-22 09:05:28 许含宇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9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记者昨日获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我省义务教育经费补助主要内容和标准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简称“补助经费”),是指省级及以上财政设立的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现阶段补助经费主要包括: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费提供作业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根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相关补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