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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福建:新福建,在法治的轨道上奋进

2017-10-12 10:54:17兰国斌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房小奇 林雯晶

东南网10月12日讯(福建法治报记者 兰国斌)

泉州永春县法院拘传“老赖”。

法者,治之端也。

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培育发展动力,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合力,把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五年来,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以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的勇气和精神,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福建的新局面,努力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法治保障。

科学立法

关注民生热点难点

面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立法如何建章立制、定分止争,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问题,破解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最顽固的症结?

福建省的做法是:积极推进“法治福建”建设,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真正信仰法治、坚守法治。

2015年3月25日,省委书记尤权在全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保持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真正让法治信仰深深植根于灵魂深处,真正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

依法治省,立法先行。五年来,福建省扎实推进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效能建设以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先后制定出台820部法规规章,从立法层面有力保障了人们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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