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7-09-29 07:41: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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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法院执行工作、生态检察工作等8项报告和说明 东南网9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叶双瑜、张广敏、邓力平、潘征、彭锦清,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潘征主持会议。副省长李德金,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何国辉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翁卡作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刘丛生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徐谦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关于提请专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马新岚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免职报告的说明,省民宗厅厅长黄进发作关于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马新岚作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何泽中作关于生态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对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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