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福建半年发生5起赤潮 累计影响面积75平方公里

2017-07-02 09:24:03 闫旭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记者30日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今年以来福建共发生赤潮5起,集中在5至6月间,其中有毒赤潮3起,累计影响面积75平方公里,累计持续天数34天。

据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主任苏跃中介绍,赤潮分别发生在宁德、平潭、泉州、厦门和漳州等沿海海域。有毒赤潮种为链状裸甲藻和米氏凯伦藻,链状裸甲藻可产生麻痹性贝毒,米氏凯伦藻可产生溶血性毒素。

赤潮又称红潮,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动物或细菌爆发性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水体变色的一种有害生态现象。

每年4至6月是福建近岸海域赤潮生物活跃期,也是赤潮高发期。今年6月,泉州石狮海域就发生链状裸甲藻赤潮,随后漳州龙海、漳浦发生多名群众疑似中毒事件。监测结果表明,漳州海域也发生链状裸甲藻赤潮,这是福建省有赤潮记录以来,该种首次在福建省近岸海域引发赤潮。

据苏跃中介绍,2001至2016年,福建共发生赤潮210起,累计影响面积12134平方公里;有毒赤潮27起,主要发生在4至8月份;其中在福建沿海引发较大经济损失的有毒赤潮种主要是米氏凯伦藻。2012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福建近岸海域发生的米氏凯伦藻赤潮,曾造成养殖鲍鱼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11亿元人民币。

为应对赤潮,今年4至10月,福建将在三沙湾、闽江口和平潭近岸等3个赤潮监控区,每半月开展1次常规监测;4至6月赤潮高发期增加了福州、莆田2个重点养殖集中区,开展每周2次的赤潮加密监测。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发生有毒赤潮时,将第一时间关闭赤潮海域养殖生产区,禁止、劝阻群众采捕、捡拾海产品,避免误食引起中毒,并及时发布赤潮检测预警、赤潮动态等信息,提醒、指导养殖户及时采取措施规避赤潮可能造成的影响。 (闫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