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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再出台14条政策措施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2017-06-08 07:40:25 周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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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听取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情况的汇报,进一步部署推进环境治理、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

●研究通过《福建省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实施七大激励计划、六大行动计划,力争“十三五”期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

●决定从七个方面采取24条政策措施,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决定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税负、降低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六个方面,在已实施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再出台14条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确定《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目录的6大类408个事项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切实增加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东南网6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7日,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去年以来我省开展生态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和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研究通过了《福建省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确定了《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认为,从去年底我省部署开展生态环保问题自查整改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自查“体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边督边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责任如山。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抓好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清单管理,强化督导复核,深入梳理排查,确保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快补齐短板,针对黑臭水体、固废处置、畜禽养殖等薄弱环节,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责任状,推出一批新的环保工程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深入推进环境治理。要巩固督察成果,深化提升“两年一督察”“一年一考核”“一季一通报”等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会议强调,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夯实居民收入基础、持续拓宽增收渠道、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力争“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提前实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会议指出,降低企业杠杆率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的重要内容。《意见》从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大力发展股权融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依法实施企业破产重整、优化企业债务结构、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政策环境、加强工作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对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打牢发展根基具有重要意义。去年5月我省出台闽政〔2016〕21号文件,为企业减轻负担353亿元。为完善降本减负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意见》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税负、降低涉企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措施,包括:对工业企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直接交易电量扩大到380亿千瓦时以上,降低用电成本;自今年5月1日起对工业企业停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2年;到2018年底,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或分支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等。

会议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增加有效供给的重要措施。凡列入《目录》的6大类408个事项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各市、县(区)不再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在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范围内,分别编制本行业或本部门指导性目录,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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