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5日讯(福建日报 林泽贵 林艺萍 黄旋旋)日前,厦门市海沧区卫计局推出“零材料”审批,办事群众只需携带身份证就可以立即在窗口取得相应事项的证件。 首批“零材料”审批试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和二次供水许可(延续)两个项目,只要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经营项目和主要经营条件没有改变,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在窗口直接办理证件换领或复核。该措施消除了原来窗口收件受理、现场审查、审批等多个常规环节,将7个工作日的承诺事项调整为即办事项。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两项“零材料”审批的事项都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并记录在案,所以不再需要像以前一样多次审查和审批。 据了解,近年来海沧区卫计局不断升级窗口服务,先后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替代服务、集中代办等多项便民措施。 |
相关阅读:
- [ 05-15]厦门市海沧卫计局推出“零材料”审批服务
- [ 05-14]规范自由裁量权 泉州审批服务步入"快简优"时代
- [ 05-12]国务院公布130项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 05-10]福建省清理规范四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