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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批69件均已办结)

2017-05-06 17:35:19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0025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仙师镇恩全村(原官坑自然村对面)两家养猪场(曾宪凡养猪场、肖志文养猪场)不定期的排放猪粪尿到通往永定河的小溪内(一个礼拜内偷排三次),周围群众怨声载道,生活用水受到影响,一年内多次向永定区环保局举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要求取缔该养猪场,解释限养区、禁养区的划定依据。

龙岩

    4月27日上午,永定县政府组织现场检查时,两家猪场均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
  1.关于限养区和禁养区划定依据。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永定县人民政府(2015年2月撤县设区)于2015年1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细化畜禽养殖“二区”划定的通知》(永政综〔2015〕33号),关于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范围中将8种区域列为禁养区,除禁养区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对照相关要求,这两个养猪场所在区域均属于限养区。因考虑到永梅出省公路建成通车后肖志才(王锦文)养猪场处于沿线一重山区域,仙师镇提前将其调整为禁养区。
   2.关于不定期排放猪粪尿通往永定河的小溪内(一个礼拜内偷排三次的问题。投诉人反映的通往永定河的小溪,实际为新修建的灌溉水渠,日常用于农田灌溉。(1)曾献宏养猪场实施雨污分离管道,配套建设贮粪棚49.5m3,沼气池100m3,曝气池、沉淀池、贮液池396.89m3,压榨机、曝气曝氧、抽灌设施等设备运行正常。竹林等吸纳地50亩,生化塘4亩,该猪场于2017年1月22日通过永定区农业局、环保局规模猪场升级改造的验收,现场勘查未发现曾献宏养猪场有废水外排现象;(2)肖志才(王锦文)养猪场实施雨污分离管道,实行干清粪,配套建设有40m3的贮粪棚,沼气池140m3,贮液池150m3,吸纳地(棺溪蜜柚:2000株)70亩,生化塘300m3,配有抽灌设备,属于猪-沼-果模式,经现场勘查,未发现肖志才(王锦文)养猪场废水外排现象。

不属实

  1.针对曾献宏养猪场存在的沼气池到曝气曝氧的管道接口偏小、雨污分离不彻底、猪粪压榨设备出粪时间偏长等问题,仙师镇于2017年4月27日向曾献宏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作出整改,曾献宏已承诺在5月15日前整改到位。
  2.仙师镇已组建肖志才(王锦文)养猪场关闭拆除工作组,责令该养猪场按时间节点倒排清栏计划,工作组每日跟踪,确保于5月30日前关闭拆除到位。
  3.仙师镇全镇干部取消“五一”休假,按照区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迅速抓好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扫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不定期组织环保、养殖污染整治办人员对全镇猪场进行巡查、取样监测,发现偷排行为严厉打击,同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0597—5721262)加强监督。

 

2

0030

厦门杏林华林花园居民反映华纶印染厂晚上排放臭鸡蛋味的气体,集美环保局回复该厂达标排放,没有进行查处。诉求:查实该厂是否达标排放,要求该厂进行整改。

厦门

大气

    1.4月26日20:30,厦门市集美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到达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整理车间、浸染车间、染色车间等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在污水处理设施的调节池、污泥浓缩池等地周围异味较浓。异味来自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为臭鸡蛋气味。经监测,废气外排口臭气浓度超标
    2.2013年11月1日至2017年4月24日,集美区环保局共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立案处罚10次,罚款70余万元。

属实

    1.该公司前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更新污水处理站的厌氧池密封盖,改造硫化氢废气处理设施;增设碱液喷淋塔和植物精油喷淋设施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在废气处理阶段添加硫化亚铁溶剂,减少硫化氢废气的产生;对污泥暂存场地进行改造,减少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
    2.4月26日20:30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完成3月30日、4月24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设施正常运行。4月28日臭气超标,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对华纶公司处罚10万元,责令限制生产,并启动按日连续处罚。4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池密封盖的检查口未关闭,责令企业现场立即整改,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
    3.下一步将适时加强对现场臭气浓度的监测,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按日处罚、限制生产。

 

3

003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金山街衡沣花园2号楼顶楼有一个移动信号塔,存在辐射和噪声污染,影响儿童身体健康。向多个部门投诉,没有得到答复。诉求:拆除移动信号塔

泉州

噪声、其他

    反映的信号塔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山腰恒沣花园顶楼12层。4月27日,泉港区环保局对该基站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噪音。对该基站噪音影响情况进行布点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达标。存在问题:该基站环评手续尚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

属实

    泉港区环保局于4月2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泉港分公司立即停用该基站,并自行拆除相关设备。该公司于4月28日停用该基站,于4月28日晚拆除发射设施。

 

4

0034

三明市大田县华鑫乡京口村正仁环保垃圾处理厂,1.半夜烟气直排,露天焚烧垃圾,臭气熏天;垃圾渗滤液通过暗管排入筠溪河。在厂区内填埋了100多吨垃圾,多次举报,环保局多次到现场执法,没有解决问题。因环保督查,4月20日开始停产整改,群众担心其恢复生产后继续污染环境。2.政府虚报垃圾处理量为160吨每日,实际处理量为60吨每日,套取垃圾处理费用。住建局领导在该厂有股份。诉求:查处该垃圾处理厂,彻底解决废气问题。

三明

垃圾

       1.三明市环保局、大田县环保局、住建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面停产整改,无生产废气外排。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库,虽采取密闭措施,现场仍有异味存在。结合历史监管情况来看,福建正仁环保有限公司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废气收集不到位,喷淋塔冒黑烟,待处理垃圾产生的臭味未有效收集,厂内恶臭”现象。
       2.垃圾处理项目配套建设了年产6000万块环保砖生产线,垃圾处理废渣作为制砖的原材料综合利用。该公司因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配套制砖厂与承包单位发生纠纷,导致生产废渣无法综合利用,填埋在6号炉附近,有100多吨。厂区东南侧山体旁堆放大量分拣后的垃圾土。两处垃圾堆放点均未采取“三防”措施,产生的垃圾渗滤液未经有效收集,通过分选车间旁的雨水沟外排仙峰溪的现象。经采样垃圾渗滤液外排超标。
       3.因企业投入成本高、回收期长,按《大田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大田县生活垃圾处理量按最低保底160吨/日计费。
       4.“住建局领导在该厂有股份”问题已另案查处。
       5.未经环评审批在厂区西南侧建设一条有机肥生产线(投资额约为200万元),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但仓库堆放有较多有机肥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及炉渣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填埋于有机肥生产车间前方空地处。

属实

       大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以下工作:
       1.责令该公司及时将填埋和依山堆放的垃圾清运至三明市垃圾焚烧厂处理,并于4月27日对擅自填埋生活垃圾的行为立案查处。
       2.针对垃圾渗滤液经雨水沟外排的现象,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已于4月27日立案查处,若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3.督促正仁环保有限公司加快技改进度,按照4月19日与县政府签订的协议的事项,在2017年 5 月5 日前缴纳500万元至大田县环卫处专户,作为技改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大田县环卫处对该资金进行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技改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正常投入使用。
       4.责令正仁环保有限公司指派专人在下雨天和夜间对厂区堆积的垃圾进行篷布搭盖,防止渗滤液外排,并由县防疫站对现场环境进行卫生消毒处理;责令做好运输垃圾车辆防漏工作。
       5.督促正仁环保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并严格按照环境卫生要求规范作业,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6.该公司与三明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整改期间垃圾外运处理协议,购进2辆垃圾运输车将整改期间收集的生活垃圾运金利亚公司焚烧处理。

 

5

0037

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中交和美新城居民反映海翔大道的噪音问题,影响居民生活。

厦门

噪声

    1.海翔大道中交和美新城段在2010年进行下穿式改造,根据环评要求落实建筑退线。但近年来随着交通量的快速增长,周边片区配套路网尚未完全形成,该道路车流量较大,尤其重型货车出行比例高,在西亭隧道两端上下坡道段爬坡产生较大噪音污染。
    2.中交和美新城2013年环评要求,在道路一侧设置绿化隔离带,临街一侧住宅安装双层玻璃窗,防止交通噪声、振动扰民。
    3.根据此前群众投诉,厦门市集美环保分局曾于2017年4月21日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交通噪声进行监测,中交和美新城监测点监测结果为78.4dB(A),超过该区域的4a类区标准(昼间70dB(A)),存在噪声影响问题。4月21日监测时,车流量大型车为960辆/小时、中小型车为2562辆/小时,远大于环评报告书中大型车昼间120辆/小时、中小型车昼间822辆/小时。

属实

    1.立即实施海翔大道(西亭隧道段)隔音棚建设,由道路建设项目原业主、代建单位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作为业主和代建单位,设计、监理和施工委托原道路建设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实施,所需资金由中交公司和住宅集团予以支持,不足部分由集美区财政统筹解决。隔音棚设计方案力争1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确定后2个月内完成建设,建成交验后移交厦门市公路局维护管理。
    2.由中交公司进一步提升中交和美新城红线内绿化;集美公路分局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对损坏路面及时修复,确保道路设施完好。
    3.集美区杏林街道办事处牵头,中交公司会同社区居委会做好中交和美新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6

0038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加东井,养猪大户(2-3户)在村住宅边上,有四五百头,污水简单处理到处乱排,离周边居民仅十米,臭气、细菌对家里老人危害大。

泉州

    反映的“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加东井”实为“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甘棠井自然村”。甘棠井自然村共有三家养猪场,分别为林江怀、洪万勇、林世田养猪场。(1)林江怀养猪场属于规模化以上养猪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4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猪场生猪存栏量303头(其中母猪19头),未发现废水外排。(2)4月27日现场检查时,洪万勇养猪场生猪存栏量150头(其中母猪7头),未发现废水外排。(3)4月27日现场检查时,林世田养猪场生猪存栏量24头,未发现废水外排。

属实

    1.5月2日,南安市环保局对林江怀规模养猪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款5万元。
    2.南安市责令东田镇政府在2017年5月10日前彻底拆除三家养猪场猪舍,防止回潮。
    3.东田镇政府责令三家养猪场业主于4月30日前完成清栏关闭,现已完成清栏。
   

 

7

0039

投诉人反映:鼓楼区观风亭营迹支路1-3号店名称“平潭海鲜”大排档存在油烟污染问题,晚上做烧烤,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店主态度不好。投诉城管,城管说油烟是环保处理,一直没有解决。

福州

油烟

4月26日,鼓楼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东街道城管中队等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店无任何证照,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属实

1.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鼓市场监管(鼓东)责改字[2017]035号)。

2.鼓楼区环保局已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鼓环大改[2017]1003号),责令该店立即改正无证照经营和油烟扰民行为,目前该店已关门停业。

3.鼓楼区政府区已要求鼓东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餐饮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立即将按照职责分工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8

0041

投诉人反映:1.福州金山金达路和金榕路交叉处河水发臭。2.金达路、金榕路人行道上有10多个烟囱直接外排。3.福飞路新店方向垃圾车过后污水、油污流在路面上影响行人和车辆出行,还会影响附近水库水质。

福州

水、大气、垃圾

1.金达路、金榕路人行道上有8个通过下水道管网外排的排烟口。

2.福飞路新店方向垃圾车过后污水、油污流在路面上影响行人和车辆出行,还会影响附近水库水质的问题属实。

属实

1.逐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实施红旗浦河综合治理。分期逐步对片区实施小区和市政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增加管网覆盖面,并通过建设连坂1#、4#泵站强化仓山区两座污水处理厂之间的互补和联动。福州市建委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将红旗浦河及周边流域共10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采用PPP模式运作,该项目已于4月7日完成招标,4月28日进场动工,完工后水质主要指标预计可稳定达到地表V类水标准。

2.责令油烟直接通过下水道管网外排的业主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已对8个排烟口进行封堵。

    3.进一步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加快垃圾运输车辆的更新改造,加强垃圾运输过程的检查监督。一是建立常态化的检查考评机制和岗位职责作业标准,确保管理规定落到实处。二是每周组织对垃圾运输车进行四次设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责任单位马上整改,并严格按照《福州市垃圾运输车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检查结果列入对各区环卫处、各保洁公司全年绩效考评。三是在福飞路上山坡道口安装三个高清探头对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违规的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因福飞路上山坡道拓宽改造,上述探头在3月时拆除,待福飞路拓宽改造完毕后即予以恢复)。四是所有垃圾运输车辆需经相关部门审验并办理垃圾运输准运卡后,方可从事垃圾运输。对于不遵守垃圾运输管理相关规定,运输过程中出现垃圾飘洒、污水滴漏的,予以严厉处罚,处罚三次以上的,取消其运输资格。

 

9

0042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黄石华峰集团(印染企业)污水不排工业园而是往水南村居民区排放,排放的废气也影响居民生活。

莆田

水、大气

    (一)废水方面:1.该公司前处理至脱水工艺过程产生的废水以及厂区生活污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到木兰溪感潮段;2.在调节池旁一小的收集池内配备抽水泵,可将这部分废水回抽到污水集中调节池处理;3.厂区靠近马路雨水管道排放口排入水南村的河沟;4.配料车间地面废水会渗漏到平面更低的污水处理站雨水沟处,污水处理站内雨水沟与总排口后的废水排放沟之间有一个塑料管道,虽然有用木头塞住,但会少许渗漏;5.区环保局会同黄石工业园区对该公司厂区侧面管道、周边小沟进行现场勘察走访,未发现该公司将生产性污水外排水南村居民区。投诉人反映华峰公司污水排放水南村居民区问题不属实。(二)废气方面:1.该公司一台4T燃煤锅炉及一台350MKCL燃煤导热油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麻石水膜加碱脱硫除尘后通过烟囱(高38米)排放,检查时两台燃煤锅炉没有使用。一台10T燃气锅炉及一台450MKCL燃气导热油锅炉产生的废气各自通过烟囱(高18米)排放;2.烘干定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定型机废气组合式湿式高压静电除烟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3.污水处理站厂界靠近马路侧围墙未全封闭;4.4月28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会同第三方监测机构(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进行勘察,确认恶臭气体布点监测方案和四点监测点位。4月29日福建创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恶臭气体(臭气、氨、硫化氢)未超标,但其中臭气项目指标接近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1.该公司已将污水处理站内雨水沟与总排口后的废水排放沟之间的塑料管道进行切除,并用水泥进行封堵,防止渗漏;在调节池旁一小的收集池内配备的可移动泵,现将移动泵固定住,成不可移动泵。
       2.4月29日,该公司针对污水处理站厂界靠近马路侧围墙未全封闭问题,目前已用铁皮封闭。
       3.4月29日,该公司已将厂区靠近马路侧雨水管道排入水南村河沟的排水口改接到园区雨水管网。针对华峰公司的废气、废水问题,荔城区环保局将加密监测并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超标排放和偷放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10

0043

投诉人反映:福州闽江流域受到污染,往青州大桥方向的长乐市福建泰明新世纪科技公司吴航钢铁是填了闽江边水体和破坏山体建成的,从14年建到现在,旁边有历史古迹。我是长乐的退休纪检干部,看到自然资源被破坏,很心痛,要求督察组到现场看看存在的情况。

福州

生态

1.长乐市国土局已于4月10日委托省地质测绘院现场勘测发现,泰铭不锈钢卷板项目地块超出红线面积28.6461亩. 4月27日,长乐市水土保持办到现场调查,目前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不锈钢卷板(固溶热处理加工项目)暂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2.信访人反映存在历史古迹被破坏的问题不属实。4月27日,长乐市科技文体局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并与2013年长乐市公布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比对,未发现存在历史古迹。

部分属实

1.长乐市国土局已约谈该公司及长乐雷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予以立案,按法定程序调查处理。并作出《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国土资行罚字〔2017〕341号),罚款420142.8元人民币。

2.长乐市水土保持办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督促业主采取挖排水沟和沉砂池等必要的补救措施。

3.长乐市国土局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履行法定义务通知书》和《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15日内对破坏的19097.4平方米土地进行改正,并治理恢复土地原状。

    4.长乐市水土保持办下达《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长水保责改字〔2017〕第001号),责令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一个月内补编报不锈钢卷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53条规定,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长乐市水土保持办继续保持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1

0046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西苑镇前洋村葛洲坝水利水库1.电机发电噪声影响生活,2.建设时,爆破导致投诉人房屋成为危房。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诉求:移民或解决噪声问题。

莆田

噪声

    该信访件为重复投诉件,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之前已开展调查核实和初步处理。
    1.2015年9月起,莆田市、仙游县环保局多次对信访件反映的噪声问题进行监测和复查,结果表明均符合该抽蓄电站竣工验收审批中的(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2016年1月18-19日,省环保厅复核认为影响群众生活的应为抽蓄电站的结构性传输噪声,并对前洋村委和村民代表共同选取的受影响最大的4户村民住宅进行监测,结果显示2户存在不同程度超标,但不排除干扰因素影响,需再次组织监测,因群众始终不予配合监测,致使至今无法实施监测。
    2.2009年6月,抽蓄电站5#支洞施工,群众开始反映房屋因爆破受到影响。为此,西苑乡政府于2010年元月邀请省爆破协会专家现场堪探,鉴定表明受爆破影响区域半径为89.284米,以此范围为界,仅2户村民土木结构房屋的振动速度超过国家规定值,确实受到影响。2010年8月,仙游县移民办、西苑乡政府和前洋村委会共同组织人员入户勘察,并根据房屋受损害程度共同制定修复补偿标准,所赔偿金额足够对受影响村民原有住房进行修复,而村民提出移民安置的要求,拒绝修复原有住房。经查,仙游县移民局和西苑乡已根据协议和要求将临时过渡费和赔偿及签约奖励金转入受影响村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帐户。                                               

部分属实

       1.今年5月5日前,由西苑乡发出申请监测公告,要求受噪声影响群众提出噪声监测申请。5月15日,西苑乡统计汇总受噪声影响群众监测申请并进行公示。
       2.若公示无异议,为体现公平公正,5月底前可由群众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若群众无明确的委托意向机构,则由仙游县政府在6月底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监测费用暂由仙游县政府垫付。
      3.监测结果出来后,若确有受噪声超标影响的群众,根据受影响群众户数和意愿,制定货币安置、就地搬迁安置、新村建设等具体安置方案,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4.抽蓄电站已承诺配合政府对受噪声超标影响的群众进行就地搬迁安置。

 

12

004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厦坊溪上游自然村垃圾和生活污水顺着厦坊溪流到三盛果岭生活小区,垃圾堵塞小区内防洪沟,生活污水排入琴亭湖,通过静安河流入闽江。福州市厦坊溪是76条内河整治溪流之一,但没有进行治理。诉求:对源头进行治理。

福州

4月27日,晋安区政府和市建委组织人员到厦坊溪沿线实地进行了调查核实。厦坊溪上游村庄早期未列入城市规划范围,环卫基础设施薄弱,虽建有垃圾收集池,但数量偏少,加上村中外来人员租住较多,随意向河道乱倒垃圾现象比较突出。

属实

1. 实施厦坊溪综合整治,消除黑臭水体。新店水系9条河道(含厦坊溪)已纳入福州市内河综合整治项目,采用PPP模式整治。该项目已于4月7日完成招标,由福建中闽水务、北京桑德环保联合体中标,4月28日进场动工。施工重点是建设厦坊溪沿线截污系统,兼顾旱流污水和初期雨水,并针对无法截流和输送的城中村段污水进行就地分散处理,达标后作为补水水源。

2. 完善市政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新店片区已建成浮村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5万吨,可以满足该区域污水处理需求。我市正逐步完善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目前坂中路、山北路、西凤路、埔党路等约15.2公里道路及配套管网正在建设,结合污水管网的建设还将对沿河条件成熟社区分期分批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沿河旧屋区和城中村分期分批拆迁改造。

    3.全面清理垃圾,加强日常保洁。晋安区对厦坊溪三盛果岭生活小区段河道内淤泥、垃圾等杂物进行清理,疏通小区防洪沟,共清运垃圾淤泥40余车。专门安排12名人员加强厦坊溪全线巡查,全力防止乱倒垃圾。上游5个村的日常保洁人员由10人增加到20人,村内生活垃圾的清运频次由每日2次增加到每日4次。同时对厦坊溪沿线各村、居民小区开展环保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环保意识。

 

13

0049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政和县石屯镇石门村际下自然村原鑫(音)矿业污水排到河流和农田,3月1日向政和县环保局电话举报,至今没有回复。之前多次投诉,问题没有解决。诉求:依法查处。

南平

    此前,对于反映的同一问题政和县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3月1日、3月15日答复。4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及下游流域断面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未发现外排,存在以下问题:
    1.厂区内路面的石粉经雨水冲刷流入外环境。
    2.新建的五级沉淀池未投入使用。
    3.尾矿充填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4.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尾矿库下方边沟及下游流域水体采样监测,尾矿库下方边沟水样pH、悬浮物超标。

属实

    1.4月27日,政和县环保局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完成整改前不得恢擅自复生产。
    2.5月2日,政和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该公司尾矿充填项目未批新建、废水超标问题予以行政处罚,处罚款85644元。

 

14

0050

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文广村老富坑永丰煤矿噪声和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废水直排,影响农作物生长。

龙岩

水、大气、噪声

   4月26日,龙岩市经开区会同永定区现场核查时,该煤矿已停产(2017年3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该矿下达整改函(安办函[2017]22号),责令停产整改)。由经开区纪检监察牵头,坎市镇纪检监察、包村工作组、环保站等领导干部组成的污染调查组深入文馆村两委干部和矿区附近居民及农作物耕种户主对该煤矿的污染问题进行仔细的调查,该矿煤台与周边居民的农田较近,煤台的扬尘会飘落到农田里,对农田上种植的烤烟等农作物的品质产生一定影响;生产期间,坑木锯台工段产生的噪声、装卸煤炭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该矿虽设有矿井废水沉淀池,但发现矿井废水沉淀池沉积的淤泥已堆满,未及时清理。

部分属实

  1.企业沉淀池正在进行清淤工作(预计5月10日前完成整改);2.企业煤炭装车点新增的离心雾化工业加湿器已安装到位;3.企业煤炭装车点新增的大功率喷雾机(雾炮)已安装完成等待调试(预计5月4日前完成整改);4.企业煤炭装车点装车口新增喷淋降尘设施已安装完成;5.企业煤炭装车点外部围墙新增喷淋降尘设施材料已到位,部分安装中(预计5月4日前完成整改);6.企业露天堆放煤炭已清理完毕;7.企业水膜除尘设备的配件及煤台整改配件在购买中(预计5月10日前完成整改);8.企业对库存枕木坑木锯台工作时间调整为早上8点至11点30分。

 

15

0051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延平区李侗路192号店面噪声污染,主要是打面机凌晨4点开始打面条,影响居民生活,在福建省环保厅、南平环保局投诉过没有受理,诉求:停止凌晨作业。

南平

噪声

反映的实为延平区昌盛生面店,情况属实。4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店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
    1.未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主要是其上方住房)造成影响。
    2.凌晨5点半开始加工。

历史查处情况:接群众举报,福建省环保厅、南平市环保局转延平区环保局办理,延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12月11日对昌盛生面店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商铺未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当场责令业主进行整改。根据投诉人的举报,2016年7月15日、2017年3月28日,延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商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已进行部分整改,如:原先生产设备安置在内室,整治后,当事人用木板在内、外室之间做了隔墙,并将设备移至外室;在生产设备底部加装了橡皮垫;将生产作业时间推迟到5点半左右等。

属实

    延平区环保局4月2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店:
    1.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搬迁。
    2.2017年4月29日起,12时至14时30分、22时至次日凌晨7时不得生产作业。
    下阶段,延平区政府和水南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强监管,督促当事人落实整改要求。

 

16

0052

厦门集美区灌口镇乐活小镇民兴工业公司晚上排放废气,气味重,投诉了很长时间没有解决,影响居民身体。

厦门

大气

一、现场核实情况
4月26日晚20:30,集美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企业生产正常,喷漆线一条在生产,另一条线停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检查当晚为雷电天气,厂界限外未发现明显异味。但在季节变化、气压变化导致气体扩散条件变差等情况下,即使企业达标,也很难避免废气对乐活小镇的影响。
4月27日早上7:35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未排烟,厂界外无异味。4月28日集美环保分局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民兴公司的废气排放口及厂界周边进行采样监测。
经现场调查,民兴公司厂区外虽无明显异味,
二、历史查处情况 
1.2016年5月20日,因新增一台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未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集美分局对民兴公司处罚8万元(厦环(集)罚决字【2016】11号)。
2.2016年8月29 日,因危废仓库标示不清,集美分局对民兴公司处罚4万元(厦环(集)罚决字【2016】66号)。
3.2016年8月29日,因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集美分局对民兴公司处罚2万元(厦环(集)罚决字【2016】67号)。
4.2016年9月7日,因擅自扩大生产规模,集美分局对民兴公司处罚10万元(厦环(集)罚决【2016】73号)。
三、历史整改情况
1.民兴公司2台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2016年12月28日通过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审批(闽环辐评【2016】10号)。
2.2016年7月底,民兴公司已将漆渣和容器纳入危废管理,并规范设置危废标识。
3.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民兴公司已完成九项整改,即配套44个机加工车间敲打工号隔音罩;安装6个机加工车间隔音门;更换废气处理设施隔音墙;调整夜间叉车行进路线;调整机加工车间布局,一期机加工加工车间中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的A区14条生产线搬迁其他厂房;烘干废气并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一并处理;1号熔铝炉改为布袋除尘;修复涂装车间窗户提高密封性;种植200棵绿化树。
4.2016年6月至今,民兴公司共进行七项整改,即铸造车间研磨喷砂粉尘收集装置;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新建噪声隔离屏;厂区内新种植500棵桉树苗;将两条喷漆废气排气管道合并为一条,并远离乐活小镇;停止使用精炼炉设备;已安装烟尘、VOCS在线监控及显示屏。
近期,企业已自行投入120万新建一套超氧纳米微气泡涂装废气处理设施,现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处理效率。

属实

1.2017年4月27日查处情况
(1)针对布袋除尘设施运转时噪声较大的问题,4月27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2)针对部分有机溶剂容器未采取密闭措施的问题,4月27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2.4月28日对民兴公司的废气排放口及厂界周边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3.下步工作
(1)集美区灌口镇牵头双乐社区居委会、乐活小镇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民兴企业代表座谈会,就三方在现有共建基础上,进一步定期信息沟通交流、环境共同缔造进行深入座谈,让群众了解民兴公司的处理情况及其整改情况,消除群众认为的民兴公司主观上拒不整改等误会。(2)集美环保分局将督促民兴公司尽快完成烟尘在线监测设施的调试,并申报验收。(3)继续加大对民兴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17

0055

投诉人反映:闽侯高新区建平村上南路有很多(约20、30家)路边木雕加工厂,无证照、无任何防护措施,粉尘、油漆味很重,希望督促当地政府解决。

福州

大气

建平村上南路由桔园洲大桥下涵洞起,至九使亭止,路边共有34家木雕加工厂,7家有简易喷漆房,其他均无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切割、打磨木材产生的粉尘和喷漆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

属实

1.印发并实施《建平村上南路木雕加工厂环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推土机、钩机等设施已进场施工。

2.于4月28日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责令34家木雕加工厂立即停产整改,34家企业已全部停产。

    3.约谈并问责相关责任人。

对村镇办、综合执法局、国土环保局以及包片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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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辅翼村:1.村里有八座山(无名)被破坏,村干部把山上的土卖到建筑工地了,都是村个别人得到利益,投诉十年没有结果,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2.石门桥建了两个沥青搅拌厂,污水排到溪流,农民用来浇灌水果、蔬菜受污染,水果都不开花结果。两家工厂是福建省融浩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创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村民多次投诉,福州市国土局3月在12345热线的回复是该地建设符合闽侯土地总体规划,但至今未办理任何土地手续,我们村民坚决反对这两个厂的建设和生产。

福州

生态

1.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反映的八座山被破坏,只有位于闽侯县祥谦镇辅翼村二峰山第一采石点、二峰山第二采石点、虎头蛇山采石点、乾关矿山四处历史遗留采石取土点。其中二峰山第一采石点、二峰山第二采石点、虎头蛇山采石点三个采石取土点现场存在盗采痕迹,但现场未发现盗采人员及设备,乾关矿山未发现盗采痕迹。根据现场情况,三个点存在盗采痕迹,一个点未发现盗采。

2.福建融浩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创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均未向闽侯县环境保护局报批环评材料,也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部分属实

1.针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1)闽侯县祥谦镇政府负责,县国土局配合,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增设水泥路障,封堵盗采点进出路口。(2)祥谦镇政府负责按政府招标程序,采购监控设备,并于5月15日前安装到位,实行实时监控。(3)闽侯县国土局、林业局负责对盗采山体现场组织测量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组织立案查处。(4)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国土、林业、城管、公安等部门组成巡查组日夜巡查,如现场发现非法盗采,立即查扣盗采设备和运输工具。

2.闽侯县电力部门于2017年4月27日11时对福建省融浩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创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采取断电。下一步处理措施:(1)闽侯县环保局牵头住建局、祥谦镇配合,立即责令福建省融浩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创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产停业。(2)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土局根据职责分别立案查处。(3)闽侯县供电局定期进行巡查,防止用户擅自复电。(4)闽侯县祥谦镇、国土局负责建立巡查机制,组建巡查队伍,实施点对点日夜巡查,防止恢复生产。

    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闽侯县祥谦镇给予辅翼村全镇通报批评,对分管土地的支委委员做出停职处理。闽侯县效能办对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祥谦中队中队长进行诫勉教育一次。

19

005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观枫亭街63号烧烤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夜间噪声扰民,该店为无证经营。

福州

噪声、油烟

4月26日,鼓楼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东街道城管中队等单位现场调查核实。该店无任何证照,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但无明显噪声。

属实

1.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鼓市场监管(鼓东)责改字[2017]035号),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2.鼓楼区环保局已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鼓环大改[2017]1003号),责令该店立即改正无证照经营和油烟扰民行为,目前该店已关门停业。

    3.鼓楼区政府区要求鼓东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餐饮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立即按照职责分工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0

005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高山薛港村路下薛氏宗祠附近永诚畜牧有限公司,该公司距离学校及村庄距离仅200多米,距离高速公路出口仅33米,距离水库地面库仅50米,该公司将排泄物直接排放,造成水体内鱼虾死亡,空气恶臭。近几年曾多次向镇政府、地方市政府、两会、环保局、新闻110等反映过。2016年相关部门将该公司列入标准化改造,并承诺2016年该公司改造未完成将立即关闭该公司,但至今未改造完成也未关闭。投诉人认为无论改造与否,该处本就不该设置养殖场  诉求:拆除养殖场。

福州

水、大气

1.该公司核批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实际距离村庄管控线237米(小学距离企业237米以上),距离高速出口168米,距离地面库65米。

2.目前已完成标准化改造,养殖粪尿绝大部分通过异位发酵使之变成有机肥,其余部分通过生化处理后回用,未直接排放。目前正组织开展恶臭监测。

3.水体未发现有鱼虾死亡的现象。

部分属实

1.由福清市农业局指导永诚公司按照专家组验收建议进行整改,在5月2日前对建筑物类别进行标识,制定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恶臭监测结果如超标,予以顶格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

 

21

006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第二农场碗瑶社旁市政工程的搅拌站粉尘污染严重,该市政工作内还有多处燃烧沥青等油类,异味很大,造成严重空气污染。

厦门

大气

1、2017年4月26日上午赶到现场调查处理,沥青搅拌站正在生产,沥青烟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内外均无臭味,在沥青混合料拉出厂外运输过程中散发沥青气味,石子堆场粉尘大,无覆盖,未见降尘措施。
2、2017年1月13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检查时还没有现在的砂石堆场,车间内外均未闻到臭味,但车辆运输时沥青烟随车散发。2017年4月1日,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发现因市政道路建设沥青混凝土用量激增,原有砂石堆场不够用,在厂区水泥地面上新建了一个临时砂石堆放场,但砂石堆场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2017年4月25日晚,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临时砂石堆场已使用防尘网遮盖。
投诉人反映“搅拌站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原因是该公司砂石堆场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导致装卸物料时粉尘控制不好,造成扬尘污染。
   3、投诉人反映“有多处燃烧沥青等油类”的问题,实际是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燃烧重油对砂石烘干,燃烧柴油对导热油加热,砂石烘干后与石油沥青拌合生成沥青混凝土。其中燃烧重油、柴油符合环评要求。针对沥青烟和重油、燃油废气,该公司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经2017年2月20日和21日验收监测,排气筒(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沥青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废气均达标。2017年4月25日晚上,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委托第三方环保机构对该公司所排放的沥青烟进行监测,目前还未结果。
  4、投诉人反映“异味很大”的问题,经与之前信访件投诉人沟通,投诉人反映异味主要是沥青运输过程中随车散发的沥青烟引起的。

部分属实

1.4月2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环(集)罚决字[2017]142号),处罚款1万元。
2、2017年4月1日和4月25日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沥青运输车辆均已用篷布加盖密闭。
3、2017年4月25日晚,执法人员对沥青搅拌站的沥青烟进行取样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4.29晚上核查:砂石堆场已覆盖,扬尘控制有改善,一旦有群众反映有臭味,立即责令该沥青搅拌停止生产。

 

22

0062

投诉人反映: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岭头村福建永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更改土地承包性质,在万亩林地上大肆砍伐生态林木,造成30亩土地被用于新建厂房,砍伐未经相关部门审批。2017年2月份开始向各相关部门及媒体反映,福建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曾经报道过,但问题未解决。

福州

生态

1.擅自更改土地承包性质的问题情况属实。

2.在万亩林地上大肆砍伐生态林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公司共破坏林地面积64.34亩(生态林14.43亩,非生态林亩49.91亩),能检测出砍伐林木的林地面积为11.77亩,采伐林木18.5260立方米,其中生态林砍伐面积5.16亩,非生态林砍伐面积6.61亩。其余52.57亩因伐根已灭失,无法取证。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3月31日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3.造成30亩土地被用于新建厂房的问题部分属实。福建永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有24座违建建筑物(其中14座香菇大棚、2座苦笋蔬菜车间、1座配电房、2座员工宿舍、1座客房、1座办公楼、3座仓库),占地面积11645.7平方米,周边水泥固化面积3635.63平方米,空地面积5843.7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1125.03平方米。该地块地类为水田、有林地、田坎,套合闽侯县2015年年度变更数据库进行地类权属分析,固化部分总占地面积12.79亩,其中水田4.88亩、有林地6.95亩、田坎0.96亩。

    4.砍伐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问题情况属实。该公司未办理任何林木砍伐手续。

部分属实

县政府两次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1)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国土局等部门从重从快处置,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到案,追究其刑事等相关责任。(2)鉴于该公司在建设、生产过程中的固化部分(含员工宿舍、办公楼、客房等)涉及违建,责成业主自行拆除。若不配合,待法院判决后,将依法依规组织拆除。(3)鉴于该企业解决了当地50多名群众就业问题,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有较大的带动作用,且发展香菇大棚属于设施农业,故对未固化的14座香菇大棚(21万香菇筒)以及烘干冷藏农用设施,责成企业按正常手续报批。同时,大湖乡负责做好该公司公司周边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安定稳定。(4)大湖乡政府负责、县林业局配合对该公司已平整空地迅速恢复原貌。(5)鉴于该公司确实存在破坏林地、滥伐林木、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等犯罪事实,由闽侯森林公安和国土部门进行依法立案,并于2017年4月27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拘传。

 

23

0063

厦门市思明区连岳路12号东方明珠一排餐饮油烟扰民(特别是奇鲜瓦罐汤、伊兰牛肉面),向执法局、公安部门反映半年,未得到解决

厦门

油烟

    经查,莲岳路12号东方明珠楼下餐饮店原有11家,思明区执法局均已进行立案处理,其中1家餐饮店关停改为美甲店。2017年4月26日接投诉件后,思明区执法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处新增餐饮店2家,现实际共有餐饮店12家。

属实

    厦门市同安区执法局2017年4月27日对东方明珠楼下店面产生油烟的炊具进行暂扣,对变更营业主体及新营业的餐饮店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店家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24

006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和溪镇月水村,村内垃圾收集不完善,村民生活垃圾往河里乱丢。村民曾拨打漳州市12345申请3个村共用垃圾车,未果,和溪镇政府不批准3个村共用垃圾车,并辱骂村民;2,月水村周围的养猪场(跟龙岩漳平交界处)废气、废水乱排,造成空气污染,苍蝇很多,可能造成瘟疫,影响正常生活;3,和溪镇月水村上建了造纸厂(据说属于漳平管理范围),锅炉灰尘四处飞扬,污染严重。诉求:完善垃圾收集处置,关停违法企业。

漳州

水、大气、垃圾

    信访件反映的“月水村”是本地人对月星村、月明村2个村的统称,并不存在此行政村名。2个村周围仅有1家养猪场,即漳州市兴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反映的造纸厂实为漳平市海龙纸制品厂,位于南靖县和溪镇月星村与漳平市永福镇交界处。
  (1)垃圾收集不完善问题。两个村庄都存在不同程度乱丢垃圾现象,桥头、村口、路边一些陈年垃圾还未完全清理干净,村庄收集设施还不够完善,垃圾运输还是用简陋的三轮车转运;随意丢弃垃圾现象时有发生。诉求者曾于2016年9月17日拨打漳州市12345反映该问题,和溪镇接到此投诉后,立即与诉求者取得联系,详细解释垃圾转运具体情况,并未发生辱骂事件。
 (2)漳州兴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未向南靖县环保局申请环保验收。4月2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查,发现该公司继续扩大建设规模,设施排放口废水超标。未发现偷排漏排行为。
 (3)海龙纸制品厂环境问题。该厂位于漳平市永福镇适榕村,地处南靖县和溪镇月星村与漳平市永福镇交界处,监管权限属于龙岩市。4月24日,龙岩市漳平市环保局现场核查,该厂锅炉调试生产。未发现明显异常。

属实

    1.南靖县再次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协调会,全面落实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和溪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其中,月明村、月星村、坂场村三个村的生活垃圾由漳州市万里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清运,采用村收集、镇转运的模式,每日垃圾清运车到每家每户去收集然后由清运车运送到指定的收集点再统一转运,确保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发动群众全面清理陈年垃圾,竖牌张贴公示规范群众行为,对乱扔垃圾行为进行处罚,提高村民的卫生环保意识,建立保洁长效机制。
    2.南靖县已责令兴润农业开发公司限期整改。要求该公司在曝氧池上方加高防止外渗,未达标污水不准外排,立即建设1个防渗漏的储液池,并全部完成环保设施建设申请验收。若2017年6月30日前,该公司没有通过环保验收并取得排污证,将予以拆除关闭并取消养殖资格。4月29日,南靖县环保局下达限期改正决定书,处罚款3万元并启动按日计罚。目前,该公司正在清栏。
  

 

25

0065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江南乡花坞村上澳文化宫的后面(马路边):有一个不知名生产企业,负责人叫传标,该企业生产一次性泡沫饭盒和其他包装类,已存在20多年,多次被投诉后该企业依然生产,污染严重,造成很多人得癌症。曾向市、县环保局多次投诉该企业,环保局答复该厂已达标排放,因此该企业一直未被取缔。环保局去该企业检查时,该企业就停产,但晚上12点一过企业又偷偷生产。诉求:取缔该企业。

福州

水、大气

    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厂已存在20多年,燃煤锅炉改造前排放废气造成污染情况属实。该公司于2015年4月停产至今,停用锅炉,其在花坞村的厂房只用于从其他生产厂家购回的泡沫板材简单切割加工之用。连江县环保局分别于2016年3月2日、3月16日、4月18日、6月2日、7月4日、8月3日、2017年1月18日、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27日多次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生产。

部分属实

1.该事件中原先的污染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主要是企业负责人与当地群众的矛盾纠纷问题,因此,责成包村干部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对该厂周边群众做引导解释工作,化解或减少矛盾冲突。

    2.连江县政府继续加强对该厂跟踪监管。

 

26

0066

投诉人反映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北门村樟伟亭,鑫意江模具加工厂,现在名称是处伟五金金属加工厂,烧煤炭,煤烟味很重,生产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从2014年多次到省环保厅投诉至今问题未解决,每次遇到环保检查,企业就停产,检查人员走后就恢复生产。

宁德

大气、噪声

    1.投诉的金属加工厂为福安市恒跃金属制品加工厂,该厂主要生产设施:1台轧机,2台剪板机,4台行车,1台加热炉等,工艺流程:废铁板剪切—加热炉加热—轧机拉伸,加热过程使用煤炭为原料,配备一套简易的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该厂工人正在进行剪板作业,剪板机发出的噪音较大;轧机生产线未生产,但加热炉有余温;简易废气处理设施风机损坏。该厂一侧紧邻居民房,生产过程产生的烟气、噪音确对周边居民存在影响。
    2.2015年12月8日,2016年8月5日,福安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检查,该厂均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3月3日,福安市环部门、甘棠镇对该厂进行复查,该厂未生产,但生产设施仍在,近期福安市环保部门未收到关于该厂的投诉。

属实

  对于该厂存在的问题,福安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福安市政府对该厂采取强制停电措施。
    2.福安市环保局对该厂的加热炉、配电房进行现场查封,并对该厂未经环评审批即建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福安市政府已启动关停关闭该非法生产企业相关程序,并已拆除行车等部分设施。

 

27

0068

投诉人反映: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南公园小区:1.没有规范的垃圾收集设施,居民把垃圾倒在路上,小区公用厕所卫生情况很差,气味影响居民生活。2.小区旁边的龙津河黑臭水体。

福州

垃圾

1.台江区南公园小区应为南公小区。南公小区周边的确存在垃圾收集设施不规范、南公小区广告城内部简易公厕卫生情况差,保洁力度不够等问题。

    2.小区旁边的龙津河应为打铁港河,存在黑臭水体问题。

属实

1.台江区环卫处及新港街道办事处已派人在该区域增设1个270升垃圾桶,方便市民群众投放垃圾,同时加派保洁人员,加强该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规范该片区垃圾收集转运。

2.台江区新港街道办事处联合南公广告城物业,加派公厕保洁人员,加大公厕冲洗及除臭力度,改善公厕的卫生情况。

    3.打铁港黑臭水体整治措施:(1)晋安河打铁港水量分流、调水工程已经建设完工,可投入运行,该项目取晋安河河水对打铁港、瀛洲河和达道河三条河道进行补水,提高河道水动力,改善河道水质,目前由于晋安河正在进行河道拓宽整治,导致水位偏低,泵站暂时无法抽水。待整治结束,水位正常后,即可启用。(2)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福州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打铁港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工程已列入2017年改造计划,目前打铁港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工程已纳入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该项目已于3月28日完成合同洽商,中标单位北控水务集团、北京市政院和中建三局正在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并组织力量作施工准备,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前水质指标全部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的无黑臭(消除黑臭)标准。

 

28

0069

投诉人反映:台江区政府把水产批发市场设在台江区佬药州南台商都居民小区内,垃圾成堆,异味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今年2月向人大环境组写过投诉信,在12345服务平台投诉20多次,都没处理,各部门间互相推诿,均不处理。

福州

垃圾

台江区商务局、市容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佬药洲南台商都水产批发市场确实存在垃圾成堆、异味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等较明显的脏乱差现象。

属实

1.及时清理垃圾、路面污水等,严禁场内随意堆放杂物,定期疏通下水道确保畅通。

2.针对环境脏乱差、异味扰民现象,市场业主每日组织人员对市场内进行清洗冲刷,保持路面整洁。

3.针对制冷机存在的噪音问题,市场业主及时整改,安装隔音板,同时要求商家每晚8点至凌晨6点统一关掉制冷机。

4.对于钢板手推车产生的噪音现象,严禁各商户在市场使用钢板手推车,要求统一使用橡胶车轮静音手推车。

    5.针对夜间噪音问题,业主对凌晨进出场的车辆加强管理,车辆有序停放,禁呜喇叭,保证市场道路畅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9

0071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石井镇燕泉村小光山有一处私人的小型砂石开采厂,污水乱排入水库,粉尘扰民

泉州

水、扬尘

    反映的石井镇燕泉村“私人小型砂石开采厂”实为一家非法洗砂场。

属实

    4月14日,南安市国土资源局、石井镇政府联合巡查发现南安市石井镇院前村小光山非法洗砂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设备。跟踪督促发现当事人虽已停止非法洗砂行为,但只自行拆除部分洗砂设备。4月24日,南安市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该非法洗砂场的洗砂设备予以强制拆除、捣毁。

 

30

0072

龙岩上杭县翁福紫金化工有限公司,来往车辆造成灰尘,影响周边居民 

龙岩

扬尘


    1.瓮福紫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蛟洋工业区循环经济园区1号路右侧,距离最近的蛟洋镇小和村约2公里。1号路是蛟洋循环经济园区的主干道,是投产企业车辆进出园区、在建项目物资进出和基础设施项目土石方运输车辆的唯一通道,年总运输量约500万吨,同时该条道路也是小和村村民进出的主要通道。目前在1号路两边有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瓮福紫金化工有限公司、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等投产企业,另有思康化学、铭麟工贸2家在建企业及思康备用地、公共环境应急池、昆润天然气等3个项目在实施三通一平和基建。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管委办委托福建辉园苑园林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对工业区道路进行保洁,每天上午10:00左右,下午4:00左右对工业区道路进行2次的清扫和洒水,并安排人员对道路保洁工作进行巡查、核实和登记。
    2.存在个别工程车没有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离开工地时清洗不到位,车厢覆盖不严实,在运输过程中存在夹带砂土和“跑冒滴漏”现象,在路面形成尘土,车辆经过和起风时会有扬尘,给周边居民过往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由蛟洋工业区管委办负责,责成福建辉园苑园林实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路面保洁和清扫,园区道路和进出园区的主要通道由原来每天洒水2次增加到4~6次。
    2.制定蛟洋工业区公共环境卫生巡查制度,每天安排管委办干部开展2次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现场问题。
    3.加强对企业货运车辆、在建项目工程车的管理,严格执行文明运输、文明施工规定,限量限高装运,车辆离开工地时要清洗干净,车厢要覆盖严密,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夹带和滴漏泥土。
    4.由蛟洋工业区管委办、蛟洋镇政府共同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5.目前,该区域的扬尘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将继续严抓严管。

 

31

0073

投诉人(泉州市南安市翔云镇翔山村田当队村民)反映:鸿昌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规模达到7000多头,将污水通过水沟排放至英溪(投诉人认为该处为多地区水源地),造成水体发臭,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屡次向南安市环保局投诉,工作人员反馈称该处不是水源地,可以进行养殖,且该公司的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投诉人对环保局的反馈结果不满意。诉求:关闭该公司 

泉州

    反映的实为泉州市鸿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存栏量7206头。该公司常年生猪存栏量9000头项目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违规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采用“猪-沼-林”生态养殖模式,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系统和沼气发电装置。养殖废水连同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山林灌溉。4月2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对氧化沟末端污水抽取处采样监测, 结果显示COD浓度超标。

部分属实

    1.针对该公司存在的氧化沟污水超标行为,南安市环保局于5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款2.522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泉州市农业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改进养殖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新建设4格固液分离柜,增加贮液池容量提高处理效果和保险系数,经常检查污水管道是否破损渗漏或雨天污水外溢,杜绝外排水体,通过种养结合实现达标处理“零排放”。

 

32

0075

永安市恒晖布业有限公司,环评报告内锅炉为烧生物质锅炉,但实际使用10t硫化床锅炉,烧的燃料为煤粉,造成二氧化硫污染。

三明

废气

现场检查时,该厂停产。检查人员对群众投诉的内容进行认真研判分析,查阅了该公司相关档案材料,并对企业现场情况、锅炉升级改造情况进行调查询问。经调阅该公司环评批复及相关资料,该公司锅炉燃料为成型生物质,已列入2017年度锅炉改造升级范围。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锅炉燃料库中有煤粉痕迹,锅炉旁有片碱、石灰等脱硫剂,且锅炉除尘废水PH呈碱性,一系列证据均指向该公司涉嫌存在以煤代替生物质为燃料的行为。该公司承认在雨天情况下,使用部分煤代替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事实。

属实

      1.永安市环保局已责令永安市恒晖布业有限公司加快各项措施的整改;并下达了《永安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永环停整治〔2017〕2号)和《永安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永环停〔2017〕3 号),责令其在未完成锅炉提升改造之前停产整治。
       2.永安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锅炉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二氧化硫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企业已提交了整改报告,将加快锅炉改造工程的实施进度。企业现已停产整改,预计5月底完成天然气锅炉提升改造,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届时,永安市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企业方可恢复生产

 

33

0077

投诉人反映:安溪县金谷镇河山村安置地(原河东厂地址),一家大型机砖厂烧煤,造成空气污染,曾向环保局、国土局投诉,未果

泉州

大气

    反映的实为安溪县金谷鹏盛建材厂,法人代表变更为吴伯明。主要生产烧结砖,生产设施主要有隧道窑(108米)和烘干窑(54米)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脱硫设施一套和高度约16米的排气筒一个。该厂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2015年2月份主体工程建成并投入试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4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电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迹象。查询安溪县供电公司用电数据,自2017年3月至今,该厂用电量为0。

属实

    安溪县政府已责令该厂自行拆除生产设备。若不拆除,金谷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将于5月4日开展联合执法,对该厂实施强制拆除。

 

34

0078

投诉人反映:安溪县龙门镇榜寨村,旺旺食品厂、八马茶叶有限公司附近的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埋设暗管偷排废水入溪,并雇专人每天凌晨4点左右进行偷排操作,已造成当地多人铅中毒,该公司还将废渣就地填埋,且排放的臭气造成空气污染。该公司环评报告为山西晋沿环评有限公司出具,投诉人认为该环评报告提及的附近无居民等情况与现实不符,涉嫌造假,实际为该公司附近500米范围内有居民区、小学等。并投诉该地环保局长期不作为.

泉州

水、大气、土壤

    4月27日,安溪县组织现场核查。
    1.关于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问题。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埋设用于偷排废水的暗管,含铅危险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贮存和转移,未发现该公司将废渣就地填埋的情况。
    2.关于铅中毒问题。2014年6月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16年11月厦门市华测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闽华公司周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土壤、底泥进行监测,结果显示闽华公司对厂区及周边的水环境、空气环境、土壤等均未造成明显影响。根据安溪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验收监测报告以及日常监督性监测报告,该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3.关于环评问题。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山西晋沿环评有限公司”出具的环评文件。
    4.关于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涉铅车间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2户居民全部迁至安置区居住。但现场核查发现,存在8户居民回流居住。

部分属实

    安溪县委、县政府责令龙门镇政府将卫生防护距离内回迁的8户居民搬离至安置区居住,6月底前完成。

 

35

0079

投诉人反映:福州马尾开发区西堤湾小区问题:1、小区对岸的华能电厂3个烟囱排放黑烟;2、华能电厂的运煤船煤灰四处飞扬,污染空气。3、4月15号晚上9点以后疑似中铝瑞闽厂(马尾区罗新塔路8号)排放废气,味道刺鼻,持续到晚上11点多,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1.烟囱排放黑烟问题是由于烟气不透光产生的视觉偏差造成,现场检查各项大气因子均达标。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运煤船煤灰四处飞扬的现象,但在燃煤含水率低且逢大风天气时,运煤船卸煤时仍有可能出现煤灰飞扬的情况。

    3.中铝瑞闽排放的废气有异味,在不利气象的条件下,影响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1.长乐市环保局发文要求华能福州电厂加强煤码头管理,增强操作员工的环保意识,加强防尘措施,确保在紧张卸煤时不出现煤灰扬尘现象。

2.马尾区环保局发文要求中铝瑞闽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环保责任,切实减少废气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根据该公司废气委托监测结果,若超标排放,将依法予以查处。

    3.2015年12月,福州市政府与中铝瑞闽签订合作协议,待公司整体搬迁后,由市政府对中铝瑞闽现有工厂土地进行收储;中铝瑞闽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在福清市江镜的蓝色产业园正式动工建设新厂区,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整体搬迁。

 

36

0080

投诉人(永久绿洲豪庭业主)反映: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南浦工业园19号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恶臭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南平

大气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提炼Ⅲ车间未生产,其余提炼车间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和除臭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半成品仓库负压收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沼气经火炬塔燃烧处理后排放,其他污水处理工艺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废水调节池有铺设盖板。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扩散到厂界外。
    2.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半成品仓库密闭不完善;(2)厂区内半成品仓库、提炼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等部位有异味。
    经分析,虽然2016年底的监测数据显示废气排放口恶臭、厂界恶臭、硫化氢等污染因子达标。但若遇到气压低、气流速度慢等不利扩散的天气条件时,若企业废气无法及时扩散、容易蓄积,异味会扩散到厂区外,对周边的空气质量会存在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1.2017年4月27日,浦城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了绿康公司的法人代表,就其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告诫谈话,指出了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迅速整改到位。
    2.绿康公司承诺在2014-2016年投入5400万进行废气治理设施改造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制定落实异味管控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已于2015年2月通过环评审批的扩建项目建设(位于浦潭生物专业园区,距浦城县城区约12公里),从2018年起逐步将异味重的产品生产线调整迁移
    3.浦城县环保局于2017年4月27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在2017年5月5日前完善半成品仓库大门密闭装置及管理措施,在2017年5月25日前落实厂区内成品、半成品仓库整体密闭整改措施。所有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开展废气专项检测;若绿康公司在期限内未完成以上整改工作,将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下一步,浦城县环保局将持续跟踪该信访件所反应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有效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7

008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隆教畲族村康达建材旁边靠海边的碎石场。1、粉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2、该厂排放的污水造成农民养的鱼虾死亡。

漳州

水、大气

    1.两家破碎石料场破碎生产线输送带虽有配套喷淋除尘治理设施,但由于露天堆放的原材料碎石、半成品、成品未做防尘覆盖,且两家碎石场均靠海,风力较大,产生的扬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粉尘污染;在鑫佳泰工业园区与居民点中间有个沿海大通道正在施工,道路施工产生的扬尘亦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
    2.龙海市隆教鑫佳顺建材经营部与杨建明碎石加工场两家碎石场碎石过程中均不产生生产性废水,雨天雨水冲刷未覆盖的原材料碎石、半成品、成品产生的废水直流大海,未发现排入周边虾池。

部分属实

    1.对两家碎石场的破碎生产线的总电源进行依法查封,对两家碎石场各处以投资总额5%的顶额处罚。
    2.隆教畲族乡政府采用密度较高、防护性能较好的黑网对场地内堆放的碎石、半成品、成品全部覆盖,避免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从4月28日开始,龙海市政府组织联合执法逐步拆除2家碎石场的生产机械设备,坚决防止污染反弹。协调沿海大通道施工方对碎石场的原材料碎石、半成品、成品分流使用,尽快全部运离场地,彻底防止粉尘污染。督促龙海市政府加快推进碎石场土地收储,彻底解决各类污染隐患。

 

38

0082

投诉人反映:泉港区前防镇前刹村,下后郭后面的小山。1、30多亩地以1亩6300块被村委会强行收购。2、石子厂、洗沙厂,粉尘污染严重。

泉州

大气

用地手续合法,但存在石子破碎和洗沙作业

部分属实

泉港区政府已制止非法碎石和洗沙行为,并拆除了设备,今后将对后续情况进行跟踪回访,防止死灰复燃。

 

39

008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竹岐乡苏阳村靠闽江沙州上有3-4个沥青搅拌站,该站的污水污染闽江水源。曾在12345、12369平台上投诉过,但未得到满意结果。

福州

1.2017年4月26日和27日,闽侯县竹岐乡政府联合县环保局对相关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竹岐乡苏洋村靠闽江沙洲上共有3家沥青混凝土搅拌企业,分别是福建宏晖混凝土有限公司、福建闽庆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和闽侯县闽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中,福建宏晖混凝土有限公司厂房、生产线设备于一年前拆除。闽庆和闽云两家公司的沥青砼生产线已停产,现场未发现废水排放情况。3家企业所在地不在闽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2.两家公司存在违法生产情形。闽庆和闽云公司虽己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均未经过建设、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审批,属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厂区均建在竹岐乡苏洋村堤坝外,侵占河道,影响行洪泄洪安全。2017年4月25日,闽侯县竹岐乡政府组织县环保、执法、供电等部门对两家企业进行强制断电,并查封电力设备。

部分属实

1.闽侯县政府已责成县市场监管局、供电局、竹岐乡政府等地方和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断电措施,依法查处,取缔违规企业,竹岐乡政府已制定拆除工作方案。

2.闽侯县政府责令企业对沥青搅拌场内剩余的石子堆料采取绿网覆盖、喷淋等措施,避免产生扬尘污染。

    3.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闽侯县政府责成竹岐乡纪委对苏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乡大会上进行警示教育。

40

0084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城头镇彭洋村靠三下村与彭洋村交界处,有家未知名电瓶厂。该企业产生的含化学物的废水流入小河,导致庄稼、鸡鸭死亡,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该址原福清市力天电源有限公司已关停,电池生产线已拆除。目前该厂址由畅博电瓶店从事成品电瓶的销售,未发现电瓶拆解、加酸等加工工序。监测人员在原力天公司西侧水沟及水沟下游处采样,监测结果为:原力天公司西侧水沟pH7.6,水沟下游pH7.38,两处采样点均未检出铅。

部分属实

    福清市政府现场责令城头镇畅博电瓶店经营者不得在现址从事电瓶拆解、加酸等生产活动。

 

41

0085

1、泉州五里开发区产生的污水污染了可慕区的河流,恶臭影响居民生活。2、去年向晋江市信访局投诉,但不满意处理结果。

泉州

水、大气

    1.现场查核查可慕溪水质较为浑浊,由于上游溪水径流量小,水体自净能力有限,底部淤泥沉积较多,产生一定的气味。污水来源包括:(1)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安麒路雨水管排放污水至可慕溪。主要原因为五里园中华路与安海镇后林村交界处局部污水管道破损、堵塞,污水漫流至后林村排洪渠,最后通过五里园安麒路雨水管网排入可慕溪。(2)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排洪渠边雨水管排放废水,主要原因是灵安路、中源路周边存在雨污管网混接问题。(3)上游灵源街道灵水、曾林两社区的污水尚未进行截污纳管,经由开发区排洪沟排放至可慕溪。
    2.泉州市信访局对2016年全年群众环保举报件逐一核对,未发现有同类信访件。

部分属实

    1.修复破损管道方面。对中华路局部污水管道破损的问题,于4月28日完成新污水管道埋设,安麟路污水实现全部收集纳管。
    2.确保雨污分流方面。对五里园可慕溪上游灵安路、中源路存在8处雨污管道混接的问题,于4月30日完成整改,确保污水不再混入雨水管网排入可慕溪。
    3.建设截污工程方面。经济开发区计划于5月份在可慕溪上游排洪沟位置完成临时截污泵站修复提升,并由开发区暂时负责日常运行,在上游村庄灵水、曾林两社区生活污水纳管前,把河道内污水抽至开发区五里园污水管道。
    4.可慕溪清淤绿化方面。安海镇已启动可慕溪河道清淤工程,每日投入挖掘机等清淤设备20台套,现已清理淤泥约1200车。同时对可慕溪两岸进行绿化种植和栏杆修复,工程竣工后将进一步改善沿溪群众居住环境。
    5.区域环卫保洁方面。进一步健全可慕溪区域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在可慕溪沿岸设置垃圾桶,部分村庄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对垃圾进行清扫;河道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定时清理可慕溪河段的垃圾、水浮莲、漂浮物。

 

42

008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的红星农场(2003年开发),征地一千六百多亩,垃圾沉河,河道变小沟,水体黑臭,下大雨时,黑臭水体进入低洼处居民家中,去年起向农场投诉过。

福州

水、垃圾

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该河河道遍布垃圾,水体黑臭,垃圾沉河,河道被严重侵蚀。

属实

1.仓山区人民政府立即责成红星农场、区市容局立即采取整改措施。4月28日开始由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内河整治中标单位)和红星农场各安排一部大型钩机、工人10名进场进行河道清淤、垃圾清理等工作,全线清理垃圾,争取尽快打通下游段,确保行洪畅通。仓山区市容局环卫所负责清运垃圾。

    2.内河已由市建委牵头纳入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目前该河道正在开展规划、设计等工作,下半年安排进场先行进行黑臭水体治理,通过河道内外源污染控制、水体生态系统基础的构建和恢复以及长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等改善水质,2017年底前先消除黑臭水体。

 

43

008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淮安社区 小区大门进去靠右,整排都是小饭馆,乱排放油烟,小区内生活垃圾乱丢现象已存在十几年,前年开始多次曾向仓山区环保局,未得到解决。

福州

垃圾、油烟

仓山区淮安社区小区6家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厨制作中产生的油烟直排影响周边居民。淮安小区垃圾较多,影响居民生活。

属实

1.仓山区环保局对6家小吃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整改,并于2017年5月4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

2.清理淮安小区各类垃圾16吨,仓山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对小区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整改。

 

44

0089

 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内海湾化工厂和海集水产饲料公司排放臭气,影响莹(银)湖花园小区居民生活(小区在其后方)。
   1.海湾化工厂不定时排放臭气,银(莹)湖花园小区距其不到100米,臭气飘向小区。小区业主曾向市、区政府投诉,政府要求该公司整改,但未整改完成又开始生产,并改为晚上排放臭气,居民发现排气就投诉,但是等环保局人员到场时已经停止排放。
 2.海集水产饲料公司排放臭气,前段时间有向区政府反映,区政府下令整改,情况好些,但还在生产。

厦门

大气

    经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调查核实:1.海湾化工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海集水产存在未落实厦环(同)改字〔2017〕38号整改要求的行为,其公司造粒车间废气防治措施整改进度缓慢,确实存在废气扰民问题。
    2.银湖花园对企业废气扰民的投诉断断续续延续多年,2009年海湾化工投产初期、2015年8月天津危化品仓库爆炸后、2016年“莫兰蒂”台风后和本次环保督查期间均有接到投诉。对于海湾化工,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严厉监管和积极劝导下,海湾化工维持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2.5万吨的一期生产规模不再扩产(经审批的设计规模为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10万吨),2013年10月份停止了产生刺激性废气的苯甲酸生产,2015年底停用重油锅炉改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及布袋除尘设施,2016年,海湾化工因原料仓库密闭措施不完善导致废气散逸等问题先后被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具体见附件3);针对海集水产因造粒车间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废气散逸等问题,先后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2017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聘请华侨大学专家对工业区海湾化工等3家重点企业废气收集处理效能进行综合评估,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

属实

    1.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海湾化工、海集水产等2家企业废气(含恶臭气体、夜间)和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监督监测;针对海湾化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责令限期整改,处罚款6万元,于4月27日下达;针对海集水产未落实厦环(同)改字〔2017〕38号整改要求、造粒车间废气防治措施整改进度缓慢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工)整治。
    2.厦门市同安区属国有企业已经介入商谈,推动厦门海湾化工有限公司、厦门海集水产实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关闭收储工作。

 

45

0090

厦门市思明区:1.东坪山山上乱改房子,破坏山上自然景观。2.云顶花园山脚下,由臭水沟被封死,臭气熏天,已有五六年,前几年向政府反映过,政府回应无法解决。

厦门

1.东坪山有东坪村和东山村两个村落,因该处紧邻火车站、万石植物园,交通便利,环境幽静,近年来成为市民休闲的理想去处,带动村民发展“农庄”和“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休闲度假产业。受利益驱使,东坪山“两违”行为屡有发生。为遏制违法建设势头,区执法局部署开展东坪山“两违”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经统计,2015年共拆除东坪山违法建设76处,面积3700平方米。2016年至2017年3月,共拆除东坪山违建79处,面积5878平方米。
2.云顶花园山脚下排洪沟散发恶臭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周边小区及云顶花园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雨水管,居民生活所产生的污水和雨水混合后直接排入排洪沟涵洞内,因排洪沟手续不全,未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导致长期未纳入市政园林局管理,市政园林局无法定期对排洪沟进行清淤维护,排洪沟涵洞内积聚大量生活污水,在不同的天气下,涵洞内的气压发生变化,导致向外散发出难闻的气体。
3.2016年5月18日接市民投诉筼筜湖18号排洪沟云顶花园沟口有异味后,市市政园林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水务集团、云顶花园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联合现场检查,经现场排查发现是小区内污水接入排洪沟引起沟口发臭。市政园林局于2016年11月17日完成排洪沟口异味处理设备建设并竣工验收,将设备移交由小区物业管理,取得了一定的除臭效果。

属实

1.思明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强东坪山“两违”查处整治工作。落实昼夜巡查制度,实行昼夜无缝隙对接管控。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通过设立在进入东坪山道路上的执勤岗亭和监控探头,在三个主要路口设置道闸,及时拦截进入东坪山的渣土及建材运输车辆。
2.5月1日前将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和物业办公场所搬离,5月3日前拆除,拆除后向市市政园林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办理云顶花园排洪沟移交接管手续,纳入市政排涝系统统一管理。

 

46

0091

投诉人反映:罗源县碧里乡西洋村有一养猪场,2009年开始,环评报批只有3000头,不断扩大规模到目前的3万头猪,占用农保地(大概100亩),猪粪便直接排放到河里,曾向乡政府、县政府、罗源县环保局投诉,只是罚款,无其他措施。

福州

1.2009年环评审批的生猪存栏量为3000头,目前存栏量为9950头,超出原审批规模。

2.该企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主体建筑物未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其它部分占用基本农田约0.65亩。

3.在该公司异位生物发酵床周边土坑内发现存在养殖污水积存,土坑未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

4.罗源县环保局从2013年以来先后6次立案处罚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金36万元,下达 5份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1次。罗源县农业局指导开展标准化改造,2017年3月通过专家组验收。

部分属实

1.罗源县已于3月17日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在5月1日前削减生猪存栏量至原审批规模,逾期将采取强制措施。截至4月28日中午,该公司已销售处理生猪4631头。

2.对该公司利用无防渗措施的土坑积存养殖废水问题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金4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责令其于5月1日前将土坑内废水进行安全处置,目前已抽干并覆土。

3.占用农保地0.65亩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5亩以上),罗源县国土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于2017年4月29日前完成复耕。

4.罗源县农业局指导该公司与当地花卉苗木种植户合作,将异位生物发酵床技术生产的有机肥用于花卉苗木种植,实现种养结合、绿色生态发展。

5.4月27日,罗源县环保局联系西洋村两委负责人及部分村民代表,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

 

47

0092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后郑村村尾一条河,今年开始河水被污染,变臭变黑。

莆田


    经核实,由于后郑溪和孝山溪存在杂草丛生、河流积淤和部分生活垃圾堆积、漂浮等问题,今年3月份,秀屿区埭头镇组织对这两条溪进行综合整治,施工过程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另外,根据对后郑溪和孝山溪周边污染源的排查,后郑溪周边共有养殖场14家(13家为畜禽养殖场、1家为海水养虾场),其中11家养殖场正在生产,3家养殖场已关闭。孝山溪周边共有5家养殖场,均正常生产。畜禽养殖场养殖废水和海水养殖场废水排入后郑溪、孝山溪,影响河流水质。

属实

    (一)养殖场整治情况
    1.秀屿区环保局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5家养殖场(莆田市鑫湖养殖场有限公司、莆田市顺发畜牧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埭头亿先养殖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翁文武水产养殖场、沈玉添水产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
    2.秀屿区责令埭头镇政府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反弹复建”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快对“反弹复建”7家畜禽养殖场的整治进度,在5月5日前对这7家养殖场进行拆除关闭。
    3.秀屿区环保局、农业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环保监管,督促养殖场做好环保工作,规范生产经营,防止影响周围环境。
    (二)加快河道整治
    1.秀屿区埭头镇政府加快后郑溪、孝山溪河道整治,后郑溪清淤清障工程已于4月28日完成,河水泥沙将逐步沉淀变清;孝山溪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50%,计划6月份完成整治。
    2.落实河长责任制,建立河道管理机制和督查机制,形成护河管河长效机制。

 

48

009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祥谦镇中院村有两处非法挖山取土,破坏生态环境,前段被镇里查封,最近又另外挖路上去,夜间取土,村书记已经向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反映。

福州

生态

闽侯县国土局对两处采石取土点进行现场检查,其中黄坑里采石点未发现开采人员及设备,但存在开采痕迹,初步判断为盗采人员利用夜间盗挖;岐头片采石点存在盗采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予以制止并破坏盗采设备,同时开具《约谈通知书》和《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属实

1.由闽侯县祥谦镇政府会同县国土局于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增设水泥路障,封堵盗采点进出路口。

2.由闽侯县祥谦镇政府采购监控设备,于2017年5月15日前在采石点完成安装,实行实时监控。

3.由闽侯县县国土局、林业局对盗采山体现场组织测量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查处。

4.由闽侯县祥谦镇政府成立巡查组开展日夜巡查,如发现非法盗采行为立即查扣盗采设备和运输工具。

5.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对闽侯县国土监察大队祥谦中队中队长作出诫勉教育处理。

49

009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西潭乡美营村:有一个铸铁厂(村支书控股),存在十多年,在河边,污水乱排放,曾向县、镇政府投诉,未得到解决,铸铁厂还扩大规模,这几天听到中央环保督察停产,担心会复产。诉求:铸铁厂关闭。

漳州

水、大气

    1.经现场核实,投诉人所反映该地铸铁厂仅有一家,为“诏安县伟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是电炉冷却用水,经沉淀池冷却回用。2017年,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地条钢”生产清理整治工作部署,诏安县经信局、市监局已于2017年1月11日发出停产通知,并于2017年4月3日由西潭镇政府按照“五到位”(中频炉、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轨道)要求拆除到位, 4月20日通过漳州市政府督导组验收。4月27日上午,漳州市诏安县政府办主任带领信访局、环保局、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和西潭镇党政主要领导,赴现场进行督查,该企业已停产,生产线的中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和轨道均已彻底拆除,无法复产。
    2.据工商管理局提供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显示,该企业的股东或发起人并非该村村支书。

不属实

    经现场勘察,铸铁厂已按照闽经信明电[2017]11号文件要求,彻底拆除中频炉、彻底拆除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轨道,车间断水断电,失去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巩固拆除成果,确保该企业不再复产,4月30日,该企业的废弃物及库存原料已清运。5月1日下午,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已拆除的中频炉主体等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查封。

 

50

0096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秀屿区芴石镇来za(音)村,亿盛机砖厂,废气排放,导致农作物无法生长,自14年向秀屿区环保局、莆田市纪委等单位分别投诉过,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秀屿区喜良养殖场,距离村民家不足100米,恶臭气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莆田

大气

    1.经核查,亿盛建材公司现从事粘土实心砖生产,安装9根烟囱,高度约10米,生产烧结过程中产生的热气经抽风机送至烘干道对未烧结的粘土实心砖进行烘干后通过烟囱外排。2014年6月16日秀屿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后,发现亿盛建材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立即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4年6月26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和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区环保局作出的部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已缴纳但未履行停产决定)。2014年11月10日,区环保局申请秀屿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4年12月19日,秀屿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进行查封。2014年7月,亿盛建材公司对周围受废气影响的农作物进行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发放补偿金。2017年3月17日,区环保局函告秀屿供电部门,要求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同时,督促该公司停止生产。2017年3月27日起,亿盛建材公司停止生产。2017年4月26日,秀屿区环保局与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亿盛建材公司的停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确已停止生产,但现场仍堆有部分砖坯。
    2.喜良养殖公司。2017年4月27日,秀屿区环保局会同笏石镇政府有关人员对喜良养殖公司与民房最近的距离进行重新核实,经测量,该养殖场与最近民房距离为110米,符合环评报告表中要求设置100米的大气防护距离。群众反映的喜良养殖公司距离村民家不足100米问题不属实,但臭味对群众的确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1.亿盛建材公司。为防止亿盛建材公司继续违法生产,2017年4月27日,秀屿区组织区环保、供电、法院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断电和再次查封。下一步,秀屿区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杜绝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
    2.喜良养殖公司。秀屿区将加强对喜良养殖公司的日常环保监管,责令喜良养殖公司做好日常的卫生管理工作,固体废物日产日清日运,防止恶臭气味影响周围环境。

 

51

0097

三明市明溪县城关镇,海斯福公司、紫杉园,排放废气导致附近树木枯死,污水直排入河,导致河流下游使用河水灌溉的农作物都不结果,沙溪乡梓口坊村河水上游,洗矿场,夜间偷排污水,粉尘影响村民生活。

三明

水、大气

    1.通过现场调查和查询以往记录,未发现海斯福公司、紫杉园公司废气、废水排放异常现象。其中福建紫杉园生物有限公司自2017年4月1日停产至今,对部分生产设备、老化管路电路实施全面系统维护,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2.明溪县林业局于4月27日组织规划队、检疫站和瀚仙林业站等专业技术人员到明溪县瀚仙镇王陂村海斯福公司周围现场核实,海斯福公司大门口西面小片杉木林中有部分杉木出现枝条枯黄的现象,但杉木顶部都有新芽新叶,并无枯死。
    3.明溪县环保局每月在渔塘溪原有水质监测断面的基础上,增加了海斯福的下游后溪断面,紫杉园的下游王陂五队和沙坊两个断面。从明溪县环境监测站近两年以来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来看,各点位水质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优于灌溉用水,未发现下游区域水质超标情况。
    4.4月27日,明溪县农业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河流下游”瀚仙镇、沙溪乡进行调查,经现场查看和乡镇农技站反馈,该流域2014年以来农业生产活动正常,无农作物生长异常情况,县农业咨询热线12316平台和所在乡镇农技站均未接到区域“农作物都不结果”的有关咨询和投诉。
    5.明溪县环保局、沙溪乡环保站工作人员于4月26日对泽镇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夜查,晚上21点24分从企业下游排查至企业污水排放口,企业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存在偷排现象。近两年的监督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偷排的现象。该厂上游的梓口坊桥监测断面与位于该厂下游的瑶奢监测断面水质情况无明显变化,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

不属实

    1.环保部门加强对海斯福公司、紫杉园公司和泽镇矿业三家公司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2.明溪县林业局邀请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学会三位专家于5月2日对海斯福公司和紫杉园公司周边部分毛竹、杉木落叶、枯死、毛竹新笋少等衰退现象进行现场勘查和调研,发现瀚仙镇大焦村30亩杉木林中的杉木出现零星的株枯、枝枯和颈枯的三种不同病害症状,主要是炭疽病引起的,症状明显;王陂村部后山3亩毛竹林立地条件差,主要是由于管理粗放,病虫害法释较严重等为主要原因,导致毛竹生产不良;王陂村56亩毛竹林竹梢上部老叶部分掉落,新叶稀疏,与上一年病虫害发生危害,以及林地卫生差有一定关系;海斯福公司、紫杉园内的绿化树种生长正常。现场勘查和调研结果表明企业周边部分毛竹、杉木落叶、枯死、毛竹新笋少等衰退现象,主要是立地条件差、管理粗放、病虫害发生较严重等主要原因造成的,其主要原因并非环境污染引起的。
    3.明溪县农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对河流下游瀚仙镇、沙溪乡抽取土壤样本,正委托漳州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鉴定,待鉴定后进一步处理。

 

52

0098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华安县新圩镇天宫村长坑,友利石墨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废气,影响村民生活,附近村民种植的各种果树都绝收,龙眼树树叶枯死,16年曾向华安县环保局投诉至今无答复。

漳州

大气

一、据华安县农业局实地勘察,鉴定结果:1.各种果树都绝收不属实。2.龙眼树树叶枯死属实。
二、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法定废气排污口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当场检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监测报告(编号:G170427029)显示烟尘(颗粒物)浓度严重超标。
三、经核实,华安县环保局共收到3件关于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的投诉转办件(其中县信访局转办2件,省环保厅转办1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责令限期改正,不属环保部门职权范围的,按环境信访办法规定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3件信访均已按时间要求答复华安县信访局和省环保厅,不存在无答复情况。

部分属实

    2017年4月27日上午,华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漳州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执法。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企业法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取样监测。监测报告(编号:G170427029)显示烟尘(颗粒物)浓度严重超标,华安县环保局针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华环察〔2017〕205号),拟处罚款40万元,并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53

009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福建炼化一体化(省重点企业),排放黑色烟尘导致天空变黑,恶臭废气在三公里内都能闻到,已向福建省环保厅、泉州市环保局反映,无结果

泉州

大气

    因化工装置或大型机组在故障情况下会出现自动联锁停车等情况,工艺气体会出现紧急排放火炬燃烧,产生偶发性的噪声、黑烟等异常情况。设备检修期期间系统置换、管线吹扫、紧急排空等原因,偶尔无组织气体排放,出现异味,对周边环境有时造成一定影响。现场核查未发现冒黑烟和异味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1.泉港区环保局先后于2016年1月、2017年3月11月和2017年3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2.为进一步确保区域环境安全,解决石化园区周边厂群混杂问题,泉港区政府开展了石化工业区安全控制区的房屋安征迁工作,预计今年完成40%的拆迁任务。
    3.泉港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54

010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琴亭湖湖面上有几个排污口,龙头路边与琴亭湖相连的水沟,经常往琴亭湖内排黑色污水,湖面上有很多垃圾。

福州

水、垃圾

1.马沙溪等琴亭湖上游河道确有污水流入琴亭湖。

2.琴亭湖湖面确有垃圾漂浮物。

3.琴亭湖湖面上有排污口实际为近期琴亭湖开挖扩容工程而设置的临时排水系统,用于在湖体不同施工区域内抽排雨水。

部分属实

1.完善新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

2.按流域治理理念将马沙溪等新店水系共9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预计2017年底前消除片区内的水体黑臭,2020年上半年项目完工投用。

3.建立长效机制进行琴亭湖及周边垃圾清理。

4.联合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55

0101

投诉人反映:1、南平市建瓯市徐墩镇长坑垅水库,禁养区内建有多家养猪场,养殖污水排放到水库,污染水库水质,影响周边几百亩农田,市政府已要求拆除,其中一家养猪场方面表示有手续不肯拆除,其余养殖场都表示跟随该养猪场,拒不关停。诉求:拆除禁养区内养猪场;2、南平市建瓯市徐墩镇205国道胡豆自然村入口,徐墩污水处理厂,私设暗管,污水未经处理经过暗管从徐墩镇菜市场对面直接排放入河。

南平

    1.长坑垅水库是一座防洪结合灌溉的小型水库,范围内只有一家养猪场,名为昌盛养猪场。根据《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业“两区”划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瓯政办〔2017〕56号)要求,昌盛养猪场距最近居民区莆建村820米,距建溪河2200米,属可养区。4月26日,建瓯市环保、农业和徐墩镇政府联合现场核查,昌盛养猪场发酵床运行正常,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对长坑垅水库水质采样监测,各项指标符合农业用水要求。但该养猪场不符合徐墩镇畜禽养殖规划,且升级改造未完成。改造前的污水管网未完全拆除,沼气池内存有少量沼液。
    2.现场核查时,徐墩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未发现偷排现象。反映的偷排管实为徐墩镇集镇菜市场对面福兴宾馆处的污水管,管口直径约一米。该管为90年代初期徐墩镇集镇居民区的雨污合流管,管位低于集镇环境连片整治的污水管3.5米左右,环境连片整治时无法将此管纳入设计。因徐墩镇财力困难,未完善该片区污水管网建设,致使部分生活污水通过该管排入建溪。

部分属实

    建瓯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确定整改方案,徐墩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1.责令昌盛养猪场4月30日前全面拆除升级改造前的管网。原沼气池内的沼液全部抽入发酵床处理。生猪全部清栏,同时对未按规范建设的建筑予以拆除。
    2.拟在徐墩镇福兴宾馆靠河边新建一生活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收集提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计划新建污水收集管网3.88公里,7月底前完工。
    目前,昌盛养猪场生猪还剩余100头左右,违规建筑已全部拆除。徐墩镇集镇菜市场对面福兴宾馆处的污水管已拆除。

 

56

0103

厦门市集美区杏北二路二点五公里半径内有塑胶厂(聚富塑胶有限公司等)、印染厂(华纶印染厂等)、纺织厂(华懋纺织厂等)、橡胶厂(正新轮胎等),此地规划原为工业区,后有居民区,长期半夜两三点、周末排放废气,臭味影响居民生活(不确定是哪家工厂,但是都有排放臭气),曾多次向集美区环保局投诉,向市、区政府投诉都转到环保局,环保局网站都有回复,但是还是有臭味。

厦门

大气

1.4月26日晚上,环保执法人员冒雨对正新公司、聚富塑胶、华懋染整、华纶印染等四家公司进行检查。⑴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排放的炼胶废气,虽然经过设施处理,厂区门口仍能闻到轻微的橡胶味,部分硫化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还未建成,存在车间密闭不到位的问题。⑵厦门聚富塑胶有限公司距离投诉人居住的小区比较远,非橡胶类企业,主要生产缠绕膜、保鲜膜类塑料制品,生产废气主要为极少量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后,不会对居民区产生太大影响,现场检查及之前环保执法部门多次检查,均未发现此类问题,但存在一个产业化扩建项目未验收的问题。⑶华懋(厦门)织造染整有限公司排放的二甲基甲酰胺(DMF)和二甲苯等废气,虽经过回收利用后达标排放,仍会影响附近的橡树湾等居民小区。⑷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污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周围有异味,排放的硫化氢废气,虽然经过喷淋碱液和植物精油处理,但仍对一路之隔的华铃花园居民小区产生影响。
2.历史查处情况:⑴华懋公司2013年1月-2015年10月因污水超标排放,被行政处罚4次,共处罚金17万元。⑵华纶公司2013年3月-2017年4月因污水超标排放、雨污分流不彻底、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如实填写废气设施运行记录等问题,被行政处罚10次,共处罚金68.3万元。⑶正新公司2014年1月和8月因污水超标排放,被行政处罚2次,共处罚金13万元。
3.历史整改情况:⑴正新公司2014年以来共投资1500多万元,建设了4套废气处理设施,还有6套硫化废气处理设施预计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时,该公司采取拆除焚烧炉、转移生产等多种方式减少废气排放,并将原轮胎成品仓库改造成办公场所。⑵华懋公司1995年至2004年陆续建设三套甲苯回收机、一套DOP回收设备、一套溶剂回收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2016年该公司投入800万元,新建蓄热式废气处理装置,用于取代DOP回收设备和溶剂回收设备。⑶华纶公司2006年以来多次对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减少污水处理硫化氢废气产生量,并配套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处理设施。
4.重复投诉有关情况: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89年,1992年3月正式建成投产。建厂之初,该公司周边没有建设商品房居住小区,当时环评报告书及批复对生产密炼废气只要求“安装除尘设备”,未要求安装除臭设施;对胶片冷却工序中产生的热胶废气和硫化废气只要求“采用地沟送风屋顶排风系统外排(无组织排放)”,未要求安装治理设施。随着杏北片区各居住小区陆续建成交房和入住,关于正新公司异味扰民的投诉也逐渐增多,集美环保分局加强与正新公司沟通协调,督促企业在落实环评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改进废气处理设施。由于技术障碍和早期厂房建设层高和设计承重的问题,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设计和建设难度大、周期长。

属实

1.2017年4月28日,因废气外排口臭气浓度超标,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对华纶公司处罚10万元,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厦环(集)罚告字【2017】174号),并实施限制生产(厦环(集)限产字【2017】1号)。4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池密封盖的检查口未关闭,责令企业现场立即整改,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督促企业建设硫化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2.对聚富塑胶公司久批未验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3.按照4月26日杏滨街道牵头杏北、聚镇、中海等小区居民代表座谈会议协商提出的初步解决措施,拟由居民代表和街道办共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针对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工作方案。
4.加强对正新公司、华纶公司、华懋公司、聚富塑胶公司等企业监管,组织开展上述企业废气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正常运行设施。

 

57

0105

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坪头工业园区,七八户居民住宅周围有化肥厂、电解池工厂、制药工厂、饲料工厂,散发的气味、化肥的粉尘,影响居民生活。曾向省、市、县环保局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龙岩

大气

    反映的化肥厂、电解池工厂、制药工厂、饲料工厂分别为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龙岩台迈三略制药有限公司、龙岩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4家企业均未生产。
    1.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正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目前正在生产调试阶段。项目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烟气采用文丘里+静电除尘器进行处理。人工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回用于生产;冷却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重力沉降室回收后用于生产。但生产单元肥和低含量肥时添加钙粉有些许粉尘产生。
    2.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电池硫酸锰项目于2017年1月通过龙岩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目前正在安装生产设备,尚未投产。
    3.龙岩台迈三略制药有限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该项目喷雾干燥工段产生的含尘气体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目前,受原材料供应影响,该公司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
    4.龙岩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备,于2017年3月底开始进行技改,停产至今。此前检查发现,丁壮素生产过程中有丁酸异味产生。

部分属实

    1.2017年3月5日,连城县环保局对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改,正在熔解槽风管处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生产。
    2.2017年1月19日,连城县环保局对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3.连城县环保局责令台迈三略制药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连城县环保局责令新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对整体车间进一步补缺密闭,对改造尚存的孔洞等进行封堵,防止车间气味的外飘,使整体车间处于负压状态(2)对外露的物料和器具等统一收集在车间内集中存放和使用。(3)拆除并清理不必要的设施,拆除废弃的围堰,并清理周边环境。(4)对丁壮素原料及成品的存放点进行密闭。

 

58

0106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联峰村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旁边(324国道边),有一家威廉建材有限公司,板材加工过程中粉尘和噪音,化学物品的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还有污水直接排到污水沟,旁边鱼塘内的鱼死光。生产至今3年,租用当地民房,曾向县环保局投诉(投诉电话不通),问题无法解决。

福州

水、噪声、扬尘

1.该公司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和隔声设施,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噪声、化学物品的臭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该公司线条成型打磨机配套的第一道沉淀池内有两根直立的PVC管,将管抽起后沉淀池内的废水可直接通过下水道排出厂外。监测人员对沉淀池内的废水进行了取样,水质超标。

3.现场调查该公司周边未发现鱼塘。

4.该公司还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属实

闽侯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做如下处理:  

1.对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行为责令停止生产,处罚人民币3万元。

2.对该公司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行为处罚款5万元。对以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处罚款9万元。

3.查封该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将2名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59

010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华荣路188号链捷山庄,立交桥离小区5、6米,交通噪音影响生活。诉求:桥上加隔音墙。

厦门

噪音

  经湖里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现场核实,投诉所反映的华荣路188号应为铭爵山庄,离小区5、6米的立交桥为华荣路跨线桥。
湖里区市政园林局委托厦门市环产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于4月27日,对投诉反映的华荣路跨线桥附近居民区进行噪音检测。监测数据平均值为昼间66分贝、夜间66分贝,夜间监测值超出噪声标准限值(55分贝)11分贝。 

属实

  湖里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于4月28日委托厦门市科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荣路跨线桥上设计安装隔音墙,隔音墙长度为90米,预计15日内设置完成。

 

60

0110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金山省立医院南院旁边杉林华府小区,小区前河水污染严重,河水呈黑色,夏天发臭,已经好几年,不知污染源,不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处理。诉求:解决河水污染问题。

福州

1.杉林华府小区属于洋洽河河道末端,河道水位低,水流流动性差。洋洽河沿线早年建设的截污系统标准不高,截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时有发生,沿线生活污水在部分时段溢流入洋洽河。同时,洋洽河上游由洪塘泵站生态补水,生态补水受闽江水潮位影响,低潮位或应汛期间无法补水时,水位低、河底淤泥发酵导致河水发臭。

2.福州市地铁2号线目前正在施工,在洋洽河上游设有拦河围堰,影响水体流动。

属实

1.针对目前暴露出的截污系统标准低,缺乏维护的问题,福州市建委已将洋洽河及周边流域共10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整治工程已于2017年4月28日开始施工,将按照新标准重新建设洋洽河沿线截污系统,预计2019年上半年完工。

2.福州市地铁2号线建设项目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后洋洽河河道将恢复正常通水。

 

61

0111

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几家工厂,最严重的是海湾化工厂,散发刺鼻臭味,一直向区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到过现场,但未采取处理措施,污染问题一直未解决。

厦门

大气

  经调查核实,厦门海湾化工有限公司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进水口、反应釜出料口等部位密封性差,不饱和树脂车间集气设备风量不足,造成气味散逸,确实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

属实

  1.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海湾化工、海集水产等2家企业废气(含恶臭气体、夜间)和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监督监测;针对海湾化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4月27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处罚款6万元。
  2. 同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已经介入商谈,推动厦门海湾化工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关闭收储工作。

 

62

011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三环金鸡山隧道往西名桂佳园小区,沿街没有隔音措施,夜间交通噪声很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要求:加装隔音设施。

福州

噪声

晋安区三环金鸡山隧道往西名桂佳园小区,沿街没有隔音措施,夜间交通噪声很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属实

福州市交通委已将该路段新增声屏障列入交通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已于2017年4月5日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声屏障基础钻孔作业,预计5月底前完成。

 

63

0113

厦门市湖里区宜宾路39号隔壁家具厂,经常在晚上6点-8点以及周未时间排放类似油漆味的臭味,对周边小区影响严重。

厦门

大气

    1.经查,该公司15号厂房一楼、二楼的两条喷漆生产线部分废气经未密闭的门窗排出外环境,对环境产生影响。
    2.2017年4月16日,环保执法人员已经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放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15号一楼、二楼喷漆车间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超标。
    3.2017年4月26日,湖里区环保分局再次组织环保监测人员到该公司监测,由于该公司当晚未生产,无法实施现场取样。2017年4月27日晚19:30,在该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监测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采样,目前数据正在分析之中。

属实

    1.2017年4月27日,湖里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15号厂房一楼、二楼两条喷漆线进行了查封处理。
    2.4月28日,该局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以15万元罚款。
    湖里区环保分局会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督促该公司立即整改问题,达到达标排放,营造好的环境。

 

64

0114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台江区南公园旁龙津巷路通街,垃圾堆积在路边,臭味难闻;2、龙津河黑臭水体整治未进行。

福州

水、垃圾

经现场检查,龙津路、路通街一带垃圾桶设置较少,确有垃圾堆积在路边的情况。信访人所反映的龙津河实际应为打铁港河,水质较为黑臭。

属实

1.台江区政府立即组织对龙津巷路通街的路边堆放垃圾进行清运,在该区域重新布设了12个垃圾桶,并加强该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

2.打铁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纳入鼓(楼)台(江)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并于2017年3月20日完成招标,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消除黑臭水体。

 

65

0115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厦门火车北站靠近厦沙高速山脚下,沥青厂,24小时排放带有沥青臭味的废气。

厦门

大气

    4月26日,集美区环保分局对两家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
    1.厦门怡鹭道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未生产,正在组织更换除尘布袋,没有明显异味,场区降尘措施不到位,运输车辆进出场区时扬尘较大。
    2.厦门路桥机械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正在生产,现场有沥青气味,场区降尘措施不到位,车辆进出场区时扬尘较大,执法人员当场责令采取措施整改。
    3.两家公司无排污许可证,仅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卸料口未安装废气收集装置,沥青烟无组织排放,搅拌站周围地面有含油污水,均未及时对砂石堆场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
    经分析,“带有沥青臭味的废气”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两家公司沥青烟收集不完全,卸料口沥青烟无组织排放。二是两家公司沥青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沥青烟随车移动散发,在途经附近的墩仔社和四季阳光等新建小区时,对小区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属实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集美区环保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4月28日,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拟对路桥公司处罚8万元,并针对砂石堆场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的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1万元,对无证排污的行为各处罚款10万元。。
    2.责令两家公司立即整改沥青运输车辆密闭不严的问题。经检查,确认两家公司的沥青运输车辆均已加盖密闭。
    由于沥青成品温度在135度以上,即使加盖密闭,运输过程中可能仍会存在部分沥青烟气虽车辆移动散发的情况。下一步,集美区环保分局将跟踪督促责令停产的执行落实,对沥青烟无组织排放,依法开证排污费。

 

66

0117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环城路两个问题:一是天马山庄小区对面屠宰场,每天早上2点开始杀猪噪声、臭气扰民,曾于2011年5月发生过群体事件,当时政府承诺两年内搬迁该屠宰场,至今未执行,要求拆除屠宰场;二是天马山庄小区隔壁汽车修理厂,晚上6点以及周末时间喷漆臭气扰民,要求拆除汽车修理厂

宁德

大气、噪声

         1.反映的天马山庄对面的生猪屠宰场实为福建省福安市食品公司(为国有企业)。存在以下问题:现有沉淀池老化,配套处理设施无法运行,屠宰冲洗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厂区周边有生猪排泄物臭味,生产和运输过程噪声对周边居民存在影响。
        2.反映的天马山庄小区隔壁汽车修理厂实为福安市天马车业服务有限公司。4月26日,福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现场核查,烤漆房未作业,存在以下问题: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属实

  1.(1)5月1日,福安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款14万元。下一步,拟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福安市委、市政府已责成市效能办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3)福安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城区牲畜屠宰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问题,推动定点屠宰场迁建工作。明确将岩角亭安置地调整至城阳镇石门院东峰造福新村,由福安市住建局负责,国土资源局配合,5月5日前出具岩角亭安置地项目规划红线图,5月20日前完成安置地总平图报规划部门审批。福安市食品公司立即启动屠宰场迁建工程建设。
  2.4月26日,福安市环保局对该汽车修理厂的烤漆房进行了现场查封。4月27日,福安市环保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厂4月30日前拆除烤漆房设备。4月29日,福安市环保局会同城南街道办事处拆除该烤漆房设备。4月30日,福安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款5万元。

诫勉教育2人、通报批评2人、效能告诫1人

67

0118

1.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厦门海湾化工有限公司(思兴路75号),厦门海极(集)水产实业有限公司(榕碧路97号),两家企业每天半夜以及周末排放恶臭刺鼻废气。
2. 顶溪头银湖花园后山,有一个废弃的采石坑,现在已成为垃圾场,经常有人焚烧垃圾,烧垃圾臭气影响周围居民。

厦门

大 气


    1.海湾化工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公司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进水口、反应釜出料口等部位密封性差,不饱和树脂车间集气设备风量不足,造成气味散逸。
    2.海集水产公司造粒烘干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不配套(有收集未净化),混料、粉碎工序人工操作管理不善致粉尘异味散逸。
    3.顶溪头银湖花园后山采石坑堆积的生活垃圾感官较差,垃圾焚烧产生的臭味污染空气,造成附近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经查,此件为重复投诉件,同安区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均依法查处过。2017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同安区环保分局在做好行政执法和处罚的同时,聘请华侨大学专家对城东工业区海湾化工等3家重点企业废气收集处理效能进行综合评估,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 2017年3月2日,同安区城市执法部门现场拦住一辆往银湖花园后山采石坑倾倒废弃物的车辆,及时对其暂扣,要求其对倾倒的废弃物进行转运,并进行立案查处。

属实

     1.4月27日,同安区环保局针对海湾化工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拟处罚款6万元,对海集水产未落实厦环(同)改字〔2017〕38号整改要求、造粒车间废气防治措施整改进度缓慢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工)整治。
    2. 区属国有企业已经介入商谈,推动厦门海湾化工有限公司、厦门海集水产实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关闭收储工作。
    3.同安区已开始对该采石场堆放的垃圾废弃物等物品进行清理,共组织了4部机动车进行清运,目前已完成。下一步将对该采石场周围搭建围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破坏封闭进入废弃采石坑的唯一通道,防止再倾倒土头垃圾并结合采石坑已填埋的现状,通过覆土绿化着力恢复生态。由大同街道聘请专人与该村老人协会共同加强巡查力度,坚决制止生活垃圾倾倒和焚烧现象的再次发生。

 

68

011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纪兜村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福建福丰生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死猪露天堆放,污水直接排入村里溪水中,猪粪吸引苍蝇,影响周围村民生活,曾向闽侯县环保局反映,闽侯县环保局答复两家企业为零排放。

福州

1.经现场检查,未发现2家公司有死猪露天堆放现象;2家公司均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2.闽侯县华阳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未按要求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灌溉,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利用渗坑排污等问题。

3.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母猪一期项目2010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三期项目目前尚未全部完成建设,存在超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利用渗坑排污等问题。

部分属实

1.对2家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分别处罚款9万元;将2家公司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2.由闽侯县政府领导牵头,抽调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监察局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立即进驻洋里乡督促做好整改工作。闽侯县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对现存污水和每天新产生的污水通过外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对上述两家公司生猪采取只出不进的措施,减少存栏数,减轻对周边环境压力。
4.责令上述两家公司立即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两家公司批复年出栏数,对环保设施进行重新设计,审查合格后进行建设,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由闽侯县有关部门负责监管。

    对闽侯县农业局局长和局分管领导、洋里乡乡长、副乡长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闽侯县农业局畜牧站站长、洋里乡畜牧站站长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纪委对2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人员诫勉谈话。

69

012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三溪口水库,水库周边有许多新建住宅,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水库,影响水库水质,要求:库区居民全部搬迁离开。

福州

1.三溪口水库周边有许多新建住宅的问题属实,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存在74座居民住宅未搬迁。

2.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和平自然村尚未完成生活污水截污工程,部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和土地消纳后最终汇入水库。三溪口水库于2012年6月建成库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水质实时监测未发现不达标。2017年2月23日,三溪口水库管理处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福州监测站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部分属实

1.加快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及建筑物拆除工作。对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全面测算摸底,制定方案,上报审批库区移民,并对近期违章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2.加快和平自然村生活污水截污工程进度。该工程已于2016年12月委托设计院设计,主要项目包括水库周边修建防护栏、三溪口和平自然村截污工程,预计今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3.加强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在三溪口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住宅及其他建筑物。

4.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对三溪口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降职处理;撤换三溪口行政村土地专职管理员;对三溪口水库管理处管理员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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