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福州再推惠民医保新政 新农合住院费用预结算

2017-04-20 08:38:46 段金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日20日讯(通讯员 林宇熙 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17日,福州市医保局再推惠民医保新政:即日起,全面优化新农合结算模式,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分期分批推行新农合住院费用预结算,以及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即时结算业务,减轻参合患者医药费用支付压力。这项工作计划持续到5月底,届时,福州将在省内率先实现全市范围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覆盖(不包括省属医院)。

长期以来,农村参合患者住院期间需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时再一次性结算,退还新农合补偿款,患者承担的预交金压力较大。参合患者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后,需每月(季)持门诊发票、治疗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等凭证材料返回参合地县级经办机构办理新农合报销手续,手续较繁琐、报销周期较长。

为此,今年3月开始,福州市在全省率先优化新农合结算模式。新农合参合患者在试点医院住院,医院将每天为患者提供住院费用预结算服务,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无需一次性全额垫付费用。参合患者经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后,在试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可享受门诊费用即时结算服务,无需再为报销来回奔波。

据悉,新政试行1个月以来,福州市第一医院、福清市医院及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5家试点单位,已累计为参合患者提供住院费用预结算服务4806人次,提供门诊特殊病种即时结算服务33067人次,获广大农村参合人员点赞。

按照“先试点再扩面”原则,在首批155家试点基础上,福州即日起至5月下旬在全市80家市、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新农合住院费用预结算、门诊特殊病种即时结算业务,实现市、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福州市医保局提醒,参合人员在医院住院或门诊治疗需持社保卡(或新农合参合证),以便医院识别身份及办理登记、结算手续;参合人员按规定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备案登记,并确定在试点医院日常门诊就诊的,才可正常享有特殊病种门诊即时结算服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