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日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柳滔 通讯员 李典利 伍梦怡) “不用辛苦你们了,我拆,再不拆就说不过去了。”近日,看到县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再次到了家门口,松溪县旧县乡岩下村村民王朝景说。老人拆除完自家在公路边的一处违建后,还带着执法人员挨家挨户地劝说其他村民拆除违建。他说:“隔壁浙江省新窑村搞美丽乡村建设后,环境变化非常大。不搞好环境整治,我们村的面貌就差太远了。” 岩下村地处闽浙交界处,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竹口镇新窑村毗邻,是出入省的重要通道。但是,短短200米的穿村公路边,占道违法建筑就达17处、700多平方米,与公路边沟平均距离不到2米,已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与乡村美化。 松溪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小亮介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有着严格控制,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两年前,“镇镇有干线”项目动工建设期间,交通综合执法人员曾多次上门劝说搬离,但许多村民还是不理解。 “有几户的违建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建在公路旁的房屋,一些茅厕也建在公路边上,这些违建有复杂的形成原因,所以拆违难度比较大。”下派村支书江其洪说,这两年,松溪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如火如荼,乡村面貌发生巨变,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乡村旅游带动了乡村各项事业发展,这些变化让岩下村民迫切期盼自己的村庄也建设成为美丽乡村。随着村民观念的转变,县交通综合执法人员、乡村干部到岩下村做违建群众思想工作也就顺利多了。前不久,以松溪县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活动为契机,有关部门做通了岩下村最后3户违建村民的思想工作,至此,涉及违法搭建的17户群众全部同意拆除违建。 县美村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百日攻坚”期间,环境整治行动在群众支持下不断推进,该办已经收到很多乡村群众的申请,希望县里多投入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多支持他们的乡村环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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