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日1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近日,厦门市修订出台《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的上报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缩减至15分钟,且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根据预案,当市行政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发生超出区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或跨区、跨领域(部门和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或特大事故先期处置时,将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在15分钟内向所在区政府及安监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预案还明确厦门市成立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同时成立行业专业救援队,各区成立区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作为全市事故灾难的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高危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救援队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应急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联动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按指令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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