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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2017-02-24 07:39:15周琳 李珂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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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李珂) 近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我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和精准扶贫。

科技特派员制度源于我省南平市,是一项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安排。目前我省常年有近4000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生产一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科特派”这样选派——

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供需精准对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发挥职业专长,到农村开展创业服务。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向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科技特派员选派人选。

科技特派员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并有相关农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

对为农户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和团队,经相关部门推荐、审定、备案,认定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省级科技特派员或团队每年认定一次,可连选连任。

继续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选派的科技人员作为省级科技特派员,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科技扶贫、精准扶贫工作。至2020年,在重点县组织实施100项以上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每个县建成1个以上星创天地等创业服务平台。

对“科特派”要实行分类扶持——

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科技特派员工作、项目和建设的省级星创天地予以支持。

根据省级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每人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可拨付给所在单位或服务区域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安排2000万元,补助人数1000人。

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项目,按取得成效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每年安排2000万元,奖励项目200项。

对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等开展农村科技创业提供创业服务,并取得成效的省级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每年安排800万元,奖励数量20个。

对影响和成效特别重大的科技特派员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可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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