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摘登:用法治助力生态福建建设
2017-01-23 08:16: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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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程枝文)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在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形势下,研究如何运用法治的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关于法治助力生态福建建设的建议》中指出,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我省法治助力生态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亟须健全、执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公益诉讼机制尚需完善、部门执法联动不够、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等问题。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为此在提案中建议:一是以完善法律法规为抓手,尽快制定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范围认定与损害鉴定评估、污染损害修复与生态恢复、评估与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及时出台福建省生态文明保护条例,为生态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举报与奖励、生态环境监管年度计划政府报备制度。同时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落实最严环境保护制度。三是由政府牵头,建立国土、环保、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并融入企业生态保护诚信档案,实现诚信记录实时化。四是要加强公职人员的生态法治教育,纳入公职人员培训计划。要在中小学普及生态法治内容,并将其列入中小学课程。通过法学研究会、论坛等平台,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沟通交流,扩大生态法治理论建设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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