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失能老年人如何提高生活质量 人大代表出谋划策
2017-01-20 15:46:07来源:新华网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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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月20日电(刘丰)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1月18日至22日在福州召开,大会将审议《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今年,如何提高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2.2亿老年人口中,失能半失能老人超过了4000万。“对于这部分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而言,他们最需要得到完善的护理和关怀。”福建省人大代表欧阳丽娟介绍,厦门市目前入住养老机构的3520名老年人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半自理、患有慢性疾病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有2885人,但截至2015年,厦门市共有养老护理人员1130人,其中经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有648人。 欧阳丽娟调研发现,养老护理人员数量不足、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护理人员福利待遇较低等问题亟待解决。 欧阳丽娟建议,应出台政策鼓励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参与培训,给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阶梯式职业成长规划,对养老服务行业的人才实施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级别及晋升制度,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专业养老服务人才。 同时,要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可通过制定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对于取得相应资质并实际从事该岗位的人员给予一定的津贴,根据护理人员的服务年限、职业水平等,给予每月200元到400元不等的补贴。 欧阳丽娟还建议,通过政府兴办、公建民营或鼓励社会兴办的方式,探索介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为社区失能、半失能老人及无偿和低偿老人提供专业化的日间照料服务,为老人提供一种“白天入托接受照顾和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福建省人大代表何福龙也提出鼓励利用社区现有物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何福龙说,不同小区的闲置物业形态不一,只有通过政府统筹安排合理设计,才能充分利用闲置物业提供多样性养老服务,最大的发挥效用。例如,个别小区的闲置会所的场地较大,可以参考上海市的“长者照护之家”的模式,改造成社区嵌入式的新型养老设施,为社区内的部分失能、失智长者提供全日制托管服务的同时,为居家长者提供“健康监测、社工活动、上门康护”等拓展性服务。 除了日常护理,失能老人的财产管理也是代表们关心的问题。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志丽建议,制定财产托管制度,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参与共同管理财产,保障失独和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解决养老、护理等方面的困难。 例如,可以由失独老人与新组建特定机构签署托管协议,老人可自愿将部分或全部积蓄存入新组建特定机构的专设账户,由该特定机构根据老人意愿,定期将相关费用支付给老人指定的看护机构或照顾老人生活的相关人员。同时,加强对新组建特定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防止老人的财产被过度使用,导致资产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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