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委员缪丽容:以舞为媒促交流
2017-01-12 07:38: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但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和担当。”缪丽容是省舞蹈家协会秘书长,国家二级导演,在多年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中,她结合自身专业特长,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提案,为福建舞蹈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过去几年,缪丽容精心撰写5篇有关舞蹈方面的提案。其中,她提出的“设立海峡两岸青少年舞蹈艺术交流研习基地”“举办中国(福建)‘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舞蹈节”“财政专项支持我省‘新农村少儿舞蹈美育工程’”等建议,均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最终促成基地的设立、活动的举办及相关问题的解决。 另外,由她策划和总导演的海峡两岸青年舞蹈嘉年华活动,连续六届被列入国台办对台交流重点项目。 “交流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缪丽容说,在闽港澳台之间的舞蹈交流活动中,让她最感动的是,舞者以其独特的舞蹈方式,传递着亲情、友情,通过舞蹈交流,讲述着同根同缘同宗的文化艺术情怀,“以舞为媒,舞动的是真心、耐心和恒心,最终大家以心换心,舞出精彩”。 “不忘责任初心,履职永远在路上。”她表示,未来,她将继续以己之长,用心做事,倾情履职,为更好促进闽港澳台青少年舞蹈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
相关阅读:
- [ 01-11]人大代表:壮大农村集体收入 因地制宜建设富美乡村
- [ 01-11]三明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报告
- [ 01-11]来自顺昌的人大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