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公车改革问题 相关部门详解政策规定
2017-01-05 08:02: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月5日讯(本网记者 刘宝琴 整理)目前,我省各地公车改革正如火如荼开展。近日,三明网友通过《直通屏山》咨询,尤溪县公车改革后车补什么时候发?福州4个月前已经开始发放车补,尤溪县是否会补发前几个月的? 三明市尤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回复称,2016年12月,《尤溪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文件已下发至各单位。根据规定,公车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全省统一标准: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92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8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将封停、调整的车辆上报后,我局将统一封停车辆,公务车辆停用后,将下发公车补贴。目前各单位车辆信息正在上报中。”该局回复称。 |
相关阅读:
- [ 01-01]福建省公车改革首笔二手车交易税款入库
- [ 12-25]厦门公车改革厉行“十不准”要求 审计部门将进行监督
- [ 12-24]严明纪律要求 厦门公车改革厉行“十不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