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10:50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18日至3月18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对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8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校党委高度重视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统一思想认识。反馈会后,校党委立即召开常委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领会整改落实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视组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地指出了我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对我校工作的警醒,我们必须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将反馈会精神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校党委第一时间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转发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整改抓严抓实抓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整改;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党委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既负责主持制定好整改方案,又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校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细化整改方案。8月18日起,学校先后召开4次党委常委会,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全面部署和落实整改工作。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关于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提出了4个方面、26项整改任务,明确了督办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等。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校纪委办建立专门台账,集中力量,专项落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督促检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确保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落到实处,让师生医护员工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整改过程中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坚决的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针对反馈的2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6条,已完成24条,未完成2条。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1件、初核12件,了结11件(初核转了结),已对9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作出处理,其中责令4人作出书面检查,对7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场,下发《督查建议书》2份;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调整岗位2人、诫勉谈话3人。

二、强化问题导向意识,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报告上级组织部门批准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增加“年龄超过50周岁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职务、超过55周岁提拔为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厅级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的”等7种情形,校党委在做出决定前,应书面形式征求省委组织部的意见。

二是认真整改对民主推荐没有制定工作方案、部分考察材料没有体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及考察组成员签名等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在动议形成工作方案和考察工作方案之外,增加“民主推荐应该制定推荐工作方案”条文,明确考察材料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笔试面试成绩等情况;培训情况。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要求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责任。

三是认真整改对群众有反应问题的干部,没有形成调查书面情况报告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任前把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

2.关于未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干部问题。

一是撤消擅设机构。撤消校基建办副主任、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校工会女工委主任等3个职位,并全部调整涉及的3个职位干部。

二是认真整改核查干部选拔报名资格不规范的问题。制定《福建中医药大学竞争上岗工作实施细则》,针对报名资格不规范的问题,明确报名结束以后,要“召开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部门联席会议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是认真整改组织实施不规范、制定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不够严谨等问题。认真研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制度,提高组工干部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福建中医药大学竞争上岗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福建中医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廉洁纪律方面

3.关于频繁使用大额现金支出并以白条入账,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主动梳理发现管理漏洞。校纪委根据校党委的要求,责成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监审处等部门全面梳理管理制度,发现管理问题,并赴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兄弟院校学习,了解高校食堂采购管理方面的相关做法和制度建设。

二是全面进行整改。对学生食堂面粉、一次性餐具等低值易耗品进行招标采购,遴选具有法人资质的供货商,开具正式发票进行货款结算。要求学生食堂小炒经营责任人签写《授权委托书》,将学生小炒的校园“一卡通”营业款转账至同一法人的公司账户,停止风味小炒采购票据从代收款中支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校于2016年9月成立了由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工会、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的招标工作小组,对学生餐厅蔬菜供货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经评标小组评审,确定福建省天汇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我校餐厅蔬菜供货商。10月1日起,我校餐厅使用的蔬菜由该公司进行配送,每月按实结算,开具正式发票进行货款支付,彻底解决蔬菜“白条”问题。学校食堂所有食材的采购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杜绝廉政风险。

4.关于违规使用超标车、超范围使用公车、维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整改违规使用超标车问题。经核实,学校有7部超标公务车辆,均于2012年前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购置,现仍执行公务。为做好整改工作,2016年9月学校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关于指导超标公务车辆整改工作的函》,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指导,结合我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间表,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整改超范围使用公车问题。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决杜绝“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辆”。

三是整改公车维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6年4月学校修订了《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车辆的维修保养要在4S店或定点单位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其它单位维修的要按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由后勤管理处严格审核和把关定点单位之外的车辆维修,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在新修订的制度中强化了对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问责,对擅自违反规定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加强车辆维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一事(维护或保养项目)一审批一报销”制度;严格落实电话或口头报备之后的书面背书,为车辆维修等数据统计提供有效支撑;严格执行单车核算制度,详细记录每部车辆行驶公里数以及维修保养费、用油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信息,促进车辆账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解决车辆保养维修报销次数与车辆保养、维修单不一致的问题。

5.关于个别退休的校领导以兼职名义占用公务车问题。

认真整改退休校领导使用公务车问题。校党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规定:(1)退休校领导不安排固定使用的公务车辆。(2)退休校领导因参加公务活动需要用车的,履行申请程序,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务小车调度使用管理规定》统一调配。(3)退休校领导因门诊需要用车的,由所邀请的医疗机构统筹解决,学校一律不予安排。(4)离休干部用车按离休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关于超标准、超规定接待问题。

一是开展核查处理。对2013年11月6日34号凭证接待次数超标、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责成校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和核查,清退超额开支的费用3178.7元;对2014年10月31日126号凭证中出现支出中华香烟的问题,责成后勤管理处开展自查自纠和核查,清退违规开支的费用1956元,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增强法律、法规、政策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接待制度。2016年8月《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出台后,学校立即修订了《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预防和遏制公款违规消费等现象发生。

7.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

校党委责成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单位超标违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4〕155号)要求,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2016年3月21日-22日,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监审处等职能处室到校本部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检查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均严格执行学校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办公用房整改已全部到位。

(三)群众纪律方面

8.违规将公益性国医堂门诊部对外合作托管,且未对合作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使合作方通过操纵药材(品)进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校党委责成科技产业处、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列出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国医堂门诊部对外合作托管存在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校纪委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推动整改工作。

2016年5月18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关于国医堂门诊部终止托管、收回学校管理的移交和资产处置事宜。

2016年5月31日,校党委常委会2016年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校国医堂门诊部终止委托收回学校后资产处置及经营管理模式有关情况报告》。

2016年6月1日,学校与福建国医堂健康养生有限公司确认终止国医堂门诊部托管,收回学校管理。分管副校长带领科技产业处、资产管理处有关人员到国医堂门诊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宣布学校决定。

2016年6月2日,学校对国医堂门诊部的固定资产及存货进行盘点,遴选审计和评估中介机构对国医堂门诊部现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国医堂门诊部移交时,国医堂公司将评估后的固定资产总值以财产捐赠的形式捐赠给学校。

2016年6月6日,学校向四所直属附属医院发出邀请委托管理的招标文件,推进国医堂门诊部委托直属附属医院管理遴选招标工作。

2016年6月22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了科技产业处关于国医堂门诊部审计评估、遴选直属附属医院管理国医堂门诊部等情况的汇报。根据评标结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