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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04:32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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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19日至3月19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七组对省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8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上来,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抓好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上午,省国资委党委即召开党委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委党委班子成员一致认为,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七组的巡视,有利于促进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落实“两个责任”。要严格按照省委要求,抓紧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分析查找原因,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手段、最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为组长,省国资委主任、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委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组成人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巡视员担任,副主任由纪检组、办公室、政治部、产权处等四个处(室、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其他处室主要负责人并抽调有关处室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与相关处(室、部)及企业沟通联系,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加大督查力度。

(三)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委党委明确按照“三个坚持”要求,坚持“分管原则”,按照党委班子分工,将抓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逐项落实到人;坚持“分类原则”,按照已整改、正在整改、年内完成等类别,梳理问题整改清单并上报党委会;坚持“持续改进原则”,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逐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对照要求迅速着手起草巡视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对巡视反馈问题逐条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完成时限、具体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提交委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并要求各责任处室对所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再定责,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巡视整改期间,召开四次党委会和三场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推进难度较大的重点整改举措及时跟进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及时推进整改落实。委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委班子成员全面剖析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二、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完善。如董事会不健全,外部董事、职工董事没有配备;董事会运行机制不完善;外派监事会人员空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任务,重点推进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推行集团层面建立健全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会制度。二是学习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和部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向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省领导明确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制定《福建省推进省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其配套文件。目前,我委已将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的建议意见反馈给省委组织部,并初步达成“外部董事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和管理”的一致意见。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外派监事会工作,设立了5个外派监事会,任命了5名外派监事会主席(其中正厅1名、副厅3名、正处1名),配备了9名专职监事,实现了18家所出资企业以及省产权交易中心外派监事会全覆盖。四是配合省委组织部加快推进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着手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积极开展外部董事试点工作,计划今年底选择2-3家企业先开展试点,推动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关于个别机关干部提任存在民主推荐程序缺失、程序颠倒和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今年3月以来,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选拔任用的三批24名干部,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个人有关事项比照核实、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各个环节,全部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规范执行;对需要报批的事项,及时履行相应报批程序。二是严格填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运行情况及结果。三是党委将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培养选拔好干部。

(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在项目合作、工程建设、资产转让、企业并购、投资联营中权力寻租问题依然存在。如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唐晓龙以开展贸易为名违规拆借资金,造成国有资金损失1198.1万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省国资公司纪委、监察室对唐晓龙实行政纪立案调查;国资公司免去唐晓龙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于8月31日与唐晓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二是责成国资公司成立风险管理领导机构,强化国有资产经营风险防范体系,对公司系统内开展核查审计。三是责成国资公司成立坏账追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跟踪落实坏账追讨和在诉案件进展情况。四是督促国资公司完善“权属企业商贸业务合同履行异常情况监控”机制,制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市场部业务管理综合制度》、《应收款项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财务收支授权审批制度》、《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2.个别企业领导人员涉嫌严重违纪后私自离境外逃影响恶劣。如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金涛在违规开展业务往来给国有资产带来重大损失时,未经组织批准私自离境出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5年4月27日,国资公司免去金涛福建省外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职务;免去金涛福建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总经理职务。二是省国资委纪委对金涛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金涛开除党籍处分;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依法解除与金涛的劳动合同。三是责成国资公司成立鞋帽公司坏账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国资公司林升董事长担任,应对处理相关事务。四是责成国资公司向出入境管理处更新2015年5月起备案人员(包括重点岗位人员)的个人证件和信息资料。要求国资公司停办原省商务厅脱钩划转的企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境手续,期限一年;对司管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到公司统一保管。五是省鞋帽进出口集团公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起诉三明天翔实业公司、天创贸易公司等,申明权利7213万元。六是由国资公司就金涛违规决策、滥用职权涉嫌违法,向司法部门报案,争取尽早立案调查。

3.公款吃喝送礼、滥发福利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绝问题。

(1)南平铝业有限公司在企业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仍然用公款大吃大喝、购物送礼。

整改措施:一是由省冶金控股公司党组书记约谈南平铝业公司领导班子,责成南平铝业公司党委、纪委作书面检查。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7月开始,省冶金控股公司对各权属企业巡视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南平铝业公司在2016年相继开展了3次专项检查,查出4类11项问题,并对5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南平铝业公司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节约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完善了《接待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和商务接待,对接待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和结算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加强预算管理。2016年初,南平铝业公司按照比上年度预算数下降35%编制年度预算,1-8月实际接待费发生数122.22万元,同比节约54.86万元。预算计划在公司内部公开,每月公开接待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2)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违规发放过节费、副食品补贴等,其副董事长郑霖国,直接坐支部分卖标书收入,并以停薪留职人员和仿造返聘退休人员工资名义套取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纪委对违规发放过节费、副食品补贴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违规发放过节费发生在2015年,总额20.35万元,于2016年9月10日前全部清退。二是省国资委纪委对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郑霖国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调查;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郑霖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并给予警示谈话、扣发2015年全年绩效薪酬,违纪款项29.06万元予以收缴。
省国资委党委“举一反三”,采取措施,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要求所出资企业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委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闽委办发〔2016〕38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配套制度。二是在省纪委的直接指导下,在船舶集团、建工集团、交通集团开展“业务接待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活动,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所出资企业的落实。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各所出资企业党委(组)书记、董事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手签“个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收到所出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承诺书共27份。四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驻委纪检组组织对所出资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国庆、中秋节前后,驻委纪检组已对所出资企业的63家重点二、三级权属公司进行全面检查。

(三)工作纪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不严格。如委机关监事会工作处调研员吴元峰,因向组织隐瞒涉及的案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整改措施:一是省国资委纪委对吴元峰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2016年1月7日,给予吴元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二是对其原所属的办公室支部年度“四优文明处室”、“五好党支部”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办公室主任在民主生活会上检讨。三是委党委举一反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将吴元峰的处分通报下发给各处(室、部),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支部进行讨论;同时通过组织参观学习、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等,对所属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今年共开展正面教育2次、警示教育3次、通报学习3次,发布墙体廉政文化宣传栏2面。五是制定下发《省国资委机关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要求各支部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所属党员思想动态。六是加强机关效能监察,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2.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长期不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省国资委党委把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大力推进,主动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15家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已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单独设置所出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配足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目前15家企业机构单设已经整改到位,每家所出资企业配备3-5名纪检监察干部。三是落实纪委副书记提名制度。6月份,经省纪委批准,建立32名企业纪委副书记后备人才库,其中15名为省管企业纪委副书记拟任人选。

3.企业党的意识淡化,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普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所出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确保“五个有”(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有作为)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召开省管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明确所出资企业党建工作目标方向。三是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把重点放到基层、放到支部。四是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全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举办所出资企业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示范班,进一步提高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四种意识”。五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业绩管理考核体系,在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分值中,党建占三分之一比重,增强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六是联合省委组织部修订印发《福建省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突出对企业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政治方向、企业党建等政治素质的评价。七是贯彻落实好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刘云山等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