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社会 > 正文

厦门网约车新政出台:非本地户籍人士亦可申请

2016-11-29 22:35:23 颜之宏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勍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厦门11月29日电(记者颜之宏)记者29日从厦门市交通部门了解到,经过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后,《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于日前正式颁布。实施细则对厦门网约车车型和驾驶人身份作出相关规定,值得一提的是,在厦门开网约车并没有对本地户籍做强制规定。

据了解,在厦门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必须为闽D车牌,即厦门本地车牌。首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车龄不得超过3年。退出营运后再次申请的,车辆车龄不得超过6年。此外,除燃油机动车外,非插电式油电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或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只要满足排放和轴距要求,均可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

在网约车驾驶人的户籍方面,实施细则并没有强制要求具备本市户籍,凡是拥有厦门市户籍或持有厦门市有效居住证(含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具备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无相关犯罪记录的基础上,均可在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获得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资格。

据悉,自12月5日起,符合申请条件的驾驶人可到厦门市政服务中心运政窗口申领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