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出台,明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根据该办法,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未经审批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景区内其他各类服务收费项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据介绍,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依景区属性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合理确定票价水平,加强价格自律。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应体现公益性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定价: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列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景区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目的举行的各种展览应向社会免费开放;对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应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对保护性开放的重要文物古迹、重要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等,应考虑景区保护和适度开放等因素,按照保本或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门票价格;制定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景区门票价格,兼顾各方合法权益。 各级价格部门制定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均为最高限标准,景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下浮,但不得上浮。 该办法还要求,合理确定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期限和调整幅度。同一景区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门票价格一次提价幅度为:50元以下的不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100元的(含50元)不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200元的(含100元)不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不超过原票价的15%。有淡旺季票价的,提价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一般情况下,景区在出售门票时不得强制代收旅游者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景区内其他各类服务收费项目应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
相关阅读:
- [ 11-10]厦门天竺山景区灾后重建推进中 明年元开园
- [ 11-03]榕前三季度旅游总收入442.26亿元 同比增长22.6%
- [ 11-02]7项旅游惠企惠民政策公布 景区晋升5A获百万奖励
- [ 10-31]马尾船政格致园景区将于11月1日正式对外开园迎客
- [ 10-28]龙文区区长胡栋良前往东部景区开展工作调研
- [ 10-27]武隆状告《变形金刚4》胜诉 法院判定对方赔200万
- [ 10-27]无性别公厕 怎样才能减少尴尬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