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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苏区11个县(市、区)增列入交通运输部扶贫规划

2016-11-08 07:06: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省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合力加快老区发展

闽东苏区11个县(市、区)增列入交通运输部扶贫规划

东南网11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陈昌和) 近日,省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共同签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加快革命老区交通运输发展共建协议》,共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联动机制,合力加快推进我省交通扶贫工作,到2020年全面建成革命老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

交通运输部同意将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屏南县以及福州市连江县、罗源县等闽东苏区11个县(市、区)增列入扶贫规划。

交通运输部支持调增我省“十三五”交通扶贫项目规模,调增幅度30%以上,其中国家高速公路由约307公里调增至580公里,实现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普通国道由570公里调增至750公里;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开发路由1080公里调增至1380公里;农村公路窄路面加宽项目由2145公里调增至2910公里。

交通运输部加大对我省交通扶贫补助力度。列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按总投资的25%给予补助支持;普通国省道苏区执行西部标准、老区执行中部标准,非苏区、老区但列入交通运输部扶贫规划的补助标准上浮10%;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补助标准,总体较东部非贫困地区上浮约60%。

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交通扶贫支持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加大对普通公路建设的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并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交通扶贫项目建设;支持整合扶贫、发改、农业等部门涉农扶贫资金,优先用于普通公路建设;市、县统筹资金,加大对农村客运政策性亏损的补贴力度,2015-2019年的交通行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地方统筹结余资金,用于农村客运经营性亏损及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辆购置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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