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刘世泉)记者昨日从省医保办获悉,我省市级医保“三保合一”的时间表目前已经出炉,全省所有设区市本月底前将设立市级医疗保障管理局(下简称“市医保局”),统一管理原属于人社、卫计、物价和民政等部门管理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事务。 职工、居民医保报销目录将统一 据了解,市医保局业务工作受市政府直接领导,并由市政府分管医改工作的领导直接负责。人社部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的管理职责,卫计部门新农合管理职责、药品集中采购的管理职责,物价部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职责等,将统一划归市医保局承担,进行统筹管理。 业务衔接方面,各地改革市县医保体制过程中,将同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 在此基础上,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目录,即统一用药目录、诊疗目录、服务标准,同时根据筹资水平的不同,制定差别化的报销比例。 各市医保局将相对独立运作 各地将在设区市财政局加挂“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的牌子,各设区市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基金委托市医保局管理,县(市)设立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作为设区市医管中心派出机构。 各市医保局将相对独立运作,其编制、人员参照省医保办做法从有关部门划入,并增加医疗服务监管、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药品配送、结算等职能的编制和人员。 按要求,11月底前,市医保局的机构整合、编制划转、人员到位等工作任务要基本完成。
|
相关阅读:
- [ 11-03]闽医保"三保合一"整合月底完成 5部门职责整合归并
- [ 11-02]福建市级医保“三保合一”时间表出炉
- [ 10-28]谈判药入医保需全国一盘棋
- [ 10-27]“医保收支不抵”传言隐忧:关键当放在“节流”
- [ 10-26]全省市级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举行
- [ 10-26]北京医保基金收不抵支系误读 仅天津结余不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