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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全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2016-10-30 08:48:56 张铁国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10月30日讯(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叶水明 祖放奇)“现在已有6户居民签订了租赁协议,村财收入每月可增加30多万元,多亏了包村的法律顾问!”这是闽侯荆溪镇古山洲村主任李溦的心里话。

据李溦介绍,在百日攻坚行动中,村里在清理违法建设后,决定将一块集体用地开发租赁,以增加村财收入。“以前违建村民没有向村委会交一分钱,现在想要出租收钱,怎么收得来?”李溦起初心里没底。

荆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带着包村法律顾问陈宗文律师来到村里,为村委会起草了一份租赁协议,又在村民代表会上向大家反复讲解法律依据,最后村委会与村民达成一致意见,以每亩2000多元的价格租给村民。

无独有偶。青口镇宏四村老人张依伯的儿子去世后,儿媳抛下2个年幼的儿女不管不顾,老人生活十分困难。包村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上门帮助老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抚养儿女的义务。闽侯县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包村律师全程参与,最后老人的儿媳同意支付抚养费。

在闽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是该县完善覆盖城乡公共法律体系的一项新举措。闽侯县司法局局长翁水溦告诉记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下半年起实施,年底前覆盖到全县296个村(社区),以方便群众及时就近接受法律帮助,满足他们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据介绍,法律顾问主要由律师或乡镇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担任,近百名服务人员每人包一个或多个村(社区),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一天。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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