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恩儿 文/图)25日上午,来自晋安区的陈先生领到了福州市首本不动产证(上图)。自今日起,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正式更名为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中心实行“开证明+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缴税”一条龙登记服务,这标志着福州市结束了在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方面分散登记的历史,今后福州市民只要跑一个窗口提交一份材料,就能办出不动产权证书。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部门,实行的是分散登记。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群众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前往一个窗口、填写一次表格,大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同时,登记职责整合为由一个部门来承担,分工明确,权责一致,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避免遗漏或重复登记,既减少了行政成本,又提高了办事效率,还更好地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方便群众对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查询、复制。 据了解,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海域使用权证书》《林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与原来的证书相比,《不动产权证书》上增加了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 另外,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的证书更多更细。 另据了解,原先在福州市各区房管局办理的二手房过户,需先到区税务部门缴税再办理过户登记,而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屋交易税则直接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代征,即群众无需专门跑税务部门,只要在领证时通过POS机刷卡一并缴纳不动产交易相关税收。 |
相关阅读:
- [ 09-26]四城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发出 不动产登记覆盖全福州
- [ 09-25]“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上线
- [ 09-24]福州25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实施细则将出台
- [ 09-21]福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两办理点各有分工
- [ 09-21]福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 [ 09-20]福清市颁出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
- [ 09-18]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多证合一”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