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采用双指标考核,既考核污染物浓度,又考核水质达标率,成效明显 一江清水流广东 东南网9月2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张杰) 汀江、石窟河(中山河)跨省界断面达Ⅲ类水质,象洞溪水质明显好转……在环保部门7月组织的水质检测中,汀江出省水质状况良好,客家母亲河汀江正将一江清水从福建源源不断送向下游的广东。 “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确立近半年来,市里出台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总体实施方案,投巨资实施几十个治理项目,不断改善汀江水质,确保下游韩江水质,力争把这种机制打造成跨省流域上下游合作的典范。”龙岩市环保局主要领导说。 发源于闽西的汀江全长300多公里,是我省第四大河流,也是福建流入广东的最大河流。而韩江是粤东地区第一大河流,担负汕头、梅州、潮州和揭阳市1000多万人生产、生活供水的重任,因此上游汀江水质直接关系到下游1000多万人的用水安全。 为更好保护水环境,今年3月,财政部、环保部在龙岩联合召开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我省与广东签署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按协议,两省每年各出资1亿元共同设立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中央财政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奖励资金,拨付给流域上游省份。通过上下游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机制,更好地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形成流域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协议的签署是我国在生态补偿领域的一次突破。 与以往相关协议不同,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采用双指标考核,既考核污染物浓度,又考核水质达标率。同时,实行“双向补偿”原则,即以双方确定的水质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当上游来水水质稳定达标或改善时,由下游拨付资金补偿上游;反之,若上游水质恶化,则由上游赔偿下游,上下游两省共同推进跨省界水体综合整治。若河流断面未完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将按达标河流来水量比例和不达标河流来水量比例计算补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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