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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引进正高职称人才 可享18万元住房补贴

2016-09-19 15:01: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9月19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今日,福建省外宣办在福州召开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出台的《实施意见》在编制管理,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分配激励、服务保障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对推进我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具体部署,在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引进、服务、保障机制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从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三方面改进人才培养支持;健全人才评价考核体系、改革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完善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动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引导人才向山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完善引才方式,打造引才平台,调动企业引才积极性,不断加大引才工作力度,特别是完善了省引才“百人计划”,对具有成长潜力但未入选“百人计划”的预备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从强化住房保障、便利子女就学、加强医疗保健等方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杠杆,健全人才发展保障机制。

在强化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将分层分类向人才提供安家补贴、够(租)房补贴、市场化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对省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人才,在闽工作期间由省财政厅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5年,给予正高职称人员每人18万元住房补贴,副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每人14万元住房补贴。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各地可在贷款最高额度上予以一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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