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住房保障方式转变 热点城市不出鼓励购房政策

2016-08-04 08:35:33 何佳媛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8月3日讯(记者 何佳媛)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转变住房保障方式,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实现公租房货币化。我省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二线热点城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抑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不再出台新的购买住房鼓励政策。

非户籍人口

将可申请公租房

《福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近日出炉,涉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5大方面。

去库存方面,到2018年,全省商品房库存规模要比去年底的7500万平方米减少约20%,即在合理控制商品住房项目供地投放规模、保持2016年至2018年销售1亿平方米商品房的基础上,力争再化解15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库存,使全省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其中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力争控制在15个月以内。各设区市本级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2个月以内,各县(市)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基本控制在18个月以内。

我省将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对于库存数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和县,要在落实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合理购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

我省将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将持有居住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各市、县(区)政府应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规律,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