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林丽 王光忠)有村民举报位于福清江阴镇南曹村的药业公司,污水直排,环境污染严重。福清检察院介入后,联系环保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最后对福建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1万余元。据悉,这是目前全省最大的环境污染罚单。近日,相关处罚决定已落实到位。 据了解,福建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初由福州市区迁厂到江阴工业集中区,投产以来没有采取环保措施,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检方和福清环保部门调查发现,该药厂的大气污染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行,集水池部分污水未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渗漏至雨水沟直接外排,造成了大气污染和水污染。 2015年7月,福清市环境保护局责令该药业公司恢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处罚款3万元;针对水污染问题,责令立即恢复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并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7万余元的3倍罚款,即罚款51万余元。 目前,该公司已经与江阴污水处理厂达成了协议,通过管道将污水排到该厂进行污水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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