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民生> 正文

闽进一步引导职工薪酬与技能等级挂钩 将设“首席工人”职位

2016-06-30 09:51:02来源:厦门日报责任编辑:林晨我来说两句

本报福州讯 (特派记者 张珺)首席科学家、首席记者、首席预报员……在不同的岗位上,“首席”职位并不陌生。今后,我省企业将出现“首席工人”。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在关键岗位上设立“首席工人”岗位,实行特岗特薪,以此引导职工薪酬与技能等级挂钩。

“首席工人”特岗特薪

“首席工人”是专门针对企业关键岗位设定的职位,获此称号的工人一般在职业技能等级水平上高于其他工人,而且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此类工人今后将实行特岗特薪制度,以彰显技能等级的重要性。

除了“首席工人”外,我省企业还将同时设立“职业技能带头人”职位,通过他们的“传帮带”,让更多的工人熟练掌握相应的实践技能,以培养出更多的工匠。

今后,首席工人和职业技能带头人除了特定的岗位薪酬外,还可享受到与该职位挂钩的福利、医疗、住房、休假等方面的待遇。

技能等级明码标价

据了解,我省计划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不同职业技能等级将明码标价。按照要求,厦门每年发布通用技术工种价位不少于70个,此举可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岗位技能工资提供依据和参考。

据悉,“十三五”期间,我省政府部门将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薪酬和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分配制度,包括政府引导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机制;对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参照高职院校毕业生确定待遇等。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