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公布四个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1-3月破案442起
2016-05-14 08:57:46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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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5月13日讯(记者 邱陵)13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10家相关单位,在台江万达广场开展以“防范风险 护航发展”为主题的“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据统计,今年1至3月,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及民生和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强化侦查破案主责,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42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268名,移送审查起诉214名,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01%、155%和48%,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43万元。 典型案例 案例一:破获信用卡诈骗案 2016年1月,鼓楼公安分局根据银行部门举报,对涉嫌恶意透支的方某闽进行查处。在强大政策攻势下,方某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查,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犯罪嫌疑人方某闽先后向福州某银行申领2张额度分别为30万元、25万元的信用卡。随后他多次持卡在福州超市、大型商场进行大额消费,造成严重超支,合计欠款逾40万元。 警方提示:一是广大市民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切记身份证、护照、驾照等为个人身份依据,使用证件引发的后果持证人必须负完全责任。因此,不可随意将相关证件外借,办理信用卡等设置的密码更不能告诉他人,同时尽量不要使用简单的密码;二是银行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对信用卡的审核、审批及使用跟踪等工作,坚决杜绝持他人证件申请办理信用卡,强化信用额度审核,通过升级技术手段,提高信用卡的安全性;三是申领信用卡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不能只图一时之快,随意消费,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经2次催促仍不归还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信用卡持有者要强化法律意识,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四是提高信用额度、贷款等只能通过银行正规渠道办理,不要轻信短信、网络等发布的信息。不要将多张信用卡或高额信用卡与相关支付平台相联,不要随意点击手机短信网络链接。警方将会同银行部门,强化打击信用卡犯罪,维护金融安全秩序。 案例二:破获特大地下钱庄案 2015年底,经侦支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郑某丰、郑某娣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开展立案侦查。2016年1月,专案民警经缜密侦查,掌握了郑某丰、郑某娣非法经营地下跨境汇兑犯罪事实,并于1月26日将二人抓获。行动中,警方捣毁地下钱庄窝点2个,查获用于地下汇兑的银行卡50余张、存折20余本、网银U盾20余个,冻结涉案帐户16个。 警方提示:外币汇兑业务为国家专营,只有正规的国家金融部门才能办理。因此,广大企业主和个人,兑换外币须到指定银行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办理。到地下钱庄买卖外汇系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5年以上徒刑。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同银行、证券、海关、保险、工商等部门的合作,对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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