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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8月前完成调整

2016-05-04 10:34:0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4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记者今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福建近日召开省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8月份之前完成调整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研究出台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设置2016年省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4大类51个考核指标,突出年度医改重点和改革方向。

设立管委工作机构 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

为建立省医管委内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推进省医管委进入实质性运作,在省医管委内设立综合管理组、财务资产组、人事薪酬组、医疗价格组、医疗保障组等5个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各组成员,修改完善工作职责。各组要建立每月报告制度,于每月的最后一周向省医管委主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今后每月最后一周召开省医管委工作会议,一周内形成会议纪要,并将形成意见落实到位,促进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据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建研究制定《福建省高水平医院建设方案(2016-2020年)》,同意省立医院、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为高水平医院建设项目单位,按照“三三五”的资金拼盘方案实施(三所医院,每年三亿,分五年拨付到位,财政和三所医院各负担50%)。三所医院主要建设省临床医学研究实验平台、省级医学实验动物中心、省级临床医学中心等“三大中心”, 配置高精尖医疗设备,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培养、高层次学术交流、对外交流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医院医学水平。

8月份之前完成调整

据悉,省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以来,医院收入平稳增长,收入结构逐步优化,医保基金支出总体平衡,社会反映也比较平静,顺利完成了平移补偿的阶段性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先平移、后理顺”的部署,今年省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可吸收厦门、三明市做法,分步实施。

近期,省有关部门将对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矛盾比较突出的儿科、护理、康复治疗、内科诊疗费等项目进行梳理,科学测算,先行理顺,在今年6月1日前完成调整任务。同时,根据药品集中采购腾出空间、控费工作及医保基金支出情况,采取“腾笼换鸟”的办法,理顺省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8月份之前完成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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