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12种问责:谁打扶贫资金主意,纪委就打谁!
2016-05-04 08:25:04来源:人民日报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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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财政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全面脱贫的保障金,却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时有发生。福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启动精准监督,对有关违纪问题“定点打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3000元扶贫款收到了,正好用来购买化肥种子。”福建政和县外屯乡洋屯村困难户吴新华高兴地说。前不久,政和县纪委在检查中发现该村扶贫发展资金被截留,随即对村合作社负责人许某进行党纪立案调查,被侵占的8万元扶贫款如数发放到22位种植户手中。 据悉,2013年至2015年,福建全省扶贫专项资金总量近70亿元。在全面脱贫攻坚中,如何强化监督检查,防止扶贫资金流失,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精准监督,保障精准脱贫。 专项行动 “死人吃低保”凸显监管缺失,4个月党政纪处分165人 2015年底,平潭综合实验区一起“死人吃低保”案件引起纪检监察机关注意:白青乡岱峰村低保对象陈某某于2014年1月去世后,在2014年第二季度至2015年第四季度期间,当地民政部门仍继续向其发放退岗养老金和低保金共计10671.22元。在莆田市秀屿区也出现同样问题:该区东峤镇田庄村有一户低保家庭的成员于2010年6月已死亡,但仍被列入2014年保障对象。 “死人吃低保”,凸显监管方面的缺失,也引起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反思。 财政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全面脱贫的保障金,却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时有发生。“全面脱贫攻坚,我们是立下‘军令状’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行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启动精准监督,对有关违纪问题实施‘定点打击’,就是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表示。 目标明确,2015年11月24日,福建省纪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和查处相关违纪问题专项行动,一场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的行动在八闽大地拉开序幕。 据统计,专项行动启动4个多月,全省共发现问题线索556条,已核查466条,立案1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5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433人。 今年初召开的福建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进一步强调,对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农扶贫资金等问题,要认真纠正、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从正风反腐中享有更多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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