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推动两岸直接往来
一、推进闽台互通对接。推动放宽闽台航班额度限制和启用闽台空中直线航路,提升“小三通”航线服务品牌,拓展海上客运、货运直航,推动开展对台海运业试点,推动两岸机动车辆通过客滚航线互通行驶。加快金门供水供气供电工程建设。加快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建设,发展对台海运快件业务,提升福建对台邮件中转能力。发展两岸货物快捷运输通道,建成辐射华东、华南和台湾地区的海运快捷网络。加快对台通信网络建设,促进两岸信息互联互通。争取两岸相关机构来闽设立办事机构,推动福建成为两岸事务性商谈重要协商地。
二、推动旅游深度融合。在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政策上先行先试,争取实现全省赴台“个人游”全覆盖、“小三通”政策新突破。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旅游便利政策,成为海峡两岸游客首选旅游目的地和中转地。拓宽海上直航通道,做大闽台港“环海峡邮轮旅游”航线。推动闽台乡村、修学等领域旅游深度合作。拓展闽台交流合作互动渠道,开展旅游节庆活动、业界联合营销等多形式交流合作。
三、创新通关合作模式。加强我省电子口岸与台湾关贸网路的对接,推动闽台海关合作,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机制,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原产地核查等方面合作,逐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探索建设两岸通关信息交流合作的全国示范性平台。
第四节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
一、全力打造两岸共同家园。落实好中央关于“打造平潭等对台合作平台”决策部署,以经济、文化、社会“三个融合”为核心,推进建设“闽台合作窗口”,打造两岸人文交流、互联互通、产业合作、社会融合四大平台,吸引台湾青年在平潭就业创业。完善两岸互联互通设施,促进台车入闽、双向互通常态化。积极探索更加开放的合作方式,实施更加自由、便利对台政策,引入更多台湾元素、台湾人才,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合作对接,推动更多台湾人士、机构和企业参与平潭开发建设和管理,促进产业、市场、规制对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机制,推动建设与台湾生产生活紧密衔接的产业园区和台胞社区,打造台胞自由往来、从业、居住的第二生活圈,努力建设人居环境优美、两岸同胞向往的幸福家园。到2020年,基本实现与台湾地区经济全面对接、文化深度交流、社会融合发展。
二、积极构建新兴产业区。用好用活综合实验区和自贸试验区特殊政策,扩大对台对外开放,借鉴国际自由港运行和监管模式,探索实施投资、贸易、金融、航运、人员往来更加自由便利的试验措施。培育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旅游装备、高新技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外包、会展、总部经济和跨境电商等服务业,积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互联网经济。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保税物流园、台湾创业园等,探索设立“产城合一”的“台湾专区”,专区内人员、资本、货物对台自由流动,实行台胞自主管理。持续办好“8·16”平潭创业对接会,积极引进国内国际资本。拓展新兴贸易业态,密切与“海丝”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办好免税市场,建成对外开放窗口。
三、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岛。高标准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构建海峡旅游廊道、陆海旅游环、旅游核心体验区、旅游融合互动基地和服务保障基地的“一廊两环五区多基地”开发格局。探索国际化海岛旅游开发新模式,加快发展滨海度假、文化旅游、康体养生、海上运动、乡村体验等旅游产品,推行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全面提升旅游管理、营销和产品开发水平。突出旅游业发展带动,实现旅游岛建设与产业发展协同推进。创建“生态示范城市”“平潭智慧岛”,建设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争取到2020年境内外游客和旅游收入比2015年分别增长2倍。